電氣設備:戰略定位清晰明確 薦3股

新能源 能源 經濟 投資 中證網 2017-04-03

核心觀點事件:近日,國家能源局印發《關於促進儲能技術與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第一次明確了儲能在我國能源產業中的戰略定位,並提出未來十年儲能領域的發展目標同時強調了儲能的五大任務,引發行業內的廣泛關注,帶來重大投資機會。

點評:

(1)第一次明確儲能戰略定位,重要性再次提升《指導意見》指出,儲能是推動主體能源由化石能源向可再生能源更替的關鍵技術;是構建能源互聯網、促進能源新業態發展的核心基礎;是提升傳統電力系統靈活性、經濟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手段。以上諸多提法均為國內首次,這表明經過前期新能源產業及能源互聯網的初步發展,儲能作為關鍵抓手的確定性再次被印證,可以預見未來相應扶持政策會陸續出臺。

我們認為,儲能是解決電力調峰的重要手段,也是新能源發電的可靠“保姆”,是解決新能源電源對電網“增量不增容”問題,增加了電網調度實際可調度裝機的重要措施。

(2)從示範項目走向商業化,前路光明《指導意見》中明確規定,“十三五”期間儲能的主要目標是實現儲能由研發示範向商業化初期過渡,“十四五”期間實現由商業化初期向規模化發展轉變。儲能發展涵蓋五大主要任務:儲能技術裝備研發示範工程、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提升工程、電力系統靈活性穩定性提升工程、用能智能化水平提升工程和儲能多元化應用支撐能源互聯網發展工程。

我們認為,儲能技術裝備研發示範工程與技術路線及應用場景的確定直接相關,是其他幾項任務順利完成的前提,也是“十三五”期間儲能的最重要任務。

我們認為,儲能的成本一直制約著該項技術的發展。從成本收益上看,抽水蓄能和壓縮空氣儲能的技術成本低、功率大、放電時間長,在地理條件允許的前提下,是大規模儲能電站建設的首選。隨著電動汽車的發展,鋰電池、鈉硫電池、鉛炭電池成本進一步降低,是目前化學儲能綜合性價比較好的發展路線。

(3)補償機制醞釀出臺,催化劑即將到來《指導意見》指出,將先進儲能納入可再生能源發展、配電網建設、智能電網等專項基金支持範圍,根據不同應用場景研究出臺針對性補償政策,研究建立分期補償和補償退坡機制,同時建立儲能等靈活性資源市場化交易機制和價格形成機制。

我們認為,今年早期綠色電力交易機制的出臺已經將可再生能源基金缺口問題解決,有利於國家對儲能產業發展的大力扶持。

(4)投資建議儲能技術的發展得益於成本的快速降低和國家政策的扶持,本著“先行先受益”的投資邏輯,建議關注儲能示範項目先行者,南都電源、陽光電源、中恆電氣等標的。

風險提示:儲能成本居高不下;政府扶持政策出臺不及預期;宏觀經濟下行,股市出現系統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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