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能源未履行信披 被股轉公司出具監管函

新能源 新三板 能源 投資 金融界 2017-06-15

新三板在線訊6月13日,西藏能源(832372)發佈關於收到全國股轉公司監管意見函的公告。

公告顯示,2017年6月9日,西藏能源收到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有限責任公司發來的《關於對西藏金凱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意見函》。

經查明,西藏能源於2017年4月27日披露《2016年年度報告》,但未披露《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後經提醒,於5月25日進行了補充披露。

該事項違反了相關規定。鑑於上述事實,股轉公司對西藏能源出具監管意見函。

公告稱,公司充分重視上述問題,認真吸取本次教訓,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規範開展相關工作,防止上述問題再次發生,切實維護公司和廣大投資者的利益。

公開資料顯示,西藏能源於2015年4月14日在新三板掛牌,屬於新三板基礎層企業,轉讓方式為做市轉讓,公司主營業務為光伏電站工程EPC總承包、光伏配套產品銷售、光伏電站投資運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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