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幼女,收賭場老闆等人好處費近百萬,桂林一公安局原刑偵大隊長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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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艾恬

據廣西陽朔縣檢察院消息,9月6日上午,曾擔任桂林市某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派出所所長的劉某某犯受賄罪、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並依法追繳其受賄所得贓款。

通報顯示,經依法審查查明,2012年10月至2018年9月,被告人劉某某在擔任桂林市某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派出所所長期間,利用職權為轄區內賭場老闆、涉賭人員提供幫助,並收受他們給予的好處費合計94.3萬元。另查明,被告人劉某某明知被害人小張(化名)是幼女仍與其發生性關係,構成強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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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艾恬

據廣西陽朔縣檢察院消息,9月6日上午,曾擔任桂林市某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派出所所長的劉某某犯受賄罪、強姦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處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並依法追繳其受賄所得贓款。

通報顯示,經依法審查查明,2012年10月至2018年9月,被告人劉某某在擔任桂林市某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派出所所長期間,利用職權為轄區內賭場老闆、涉賭人員提供幫助,並收受他們給予的好處費合計94.3萬元。另查明,被告人劉某某明知被害人小張(化名)是幼女仍與其發生性關係,構成強姦罪。

強姦幼女,收賭場老闆等人好處費近百萬,桂林一公安局原刑偵大隊長被判刑

通報提到,該案件是陽朔縣首例職務犯罪認罪認罰案件,被告人劉某某自願認罪認罰,2019年7月25日,在辯護律師在場的情況下,被告人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

類似案件此前也有發生。

觀海解局注意到,此前,曾有轟動一時的遼陽公安局原副局長富龍因受賄罪、強姦罪和嫖宿幼女罪被判處無期徒刑。

據新華社報道,2004年12月31日,遼寧省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富龍利用公安局副局長職務之便,為遼陽市某企業原董事長呂宗大(已執行死刑)強姦罪開脫,收取賄賂30萬元;還枉法辦理一宗詐騙案,受賄10萬元。富龍強行姦淫幼女2名,並造成1名幼女懷孕引產的嚴重後果,又以玩弄女性為目的,嫖宿多名幼女,數罪併罰,被判處上述刑罰。同案被告人、鞍山市無業女青年李曉菊幫助富龍姦淫幼女,又引誘幼女賣淫,法院以強姦罪和引誘幼女賣淫罪,判處李曉菊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隨後,富龍提出上訴。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二審審理,於2005年3月14日作出刑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據介紹,遼陽市某企業原董事長呂宗大在2000年8月到10月兩個月間,讓別人為自己“介紹處女”,並先後將多名瀋陽未成年女學生強姦,案發後花費近百萬元買通時任遼陽市公安局副局長的富龍及辦案民警等人,於2000年12月被取保候審。2002年初,遼陽涉嫌黑社會性質團伙案件案發,為了立功贖罪,個體老闆劉偉檢舉了呂宗大強姦幼女罪行。2002年12月25日,呂宗大被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呂宗大案件所涉及的多名公安人員也先後落網。

在為呂宗大強姦罪開脫的案件中,除富龍外,遼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原支隊長趙克慕、遼陽市公安局白塔分局原副局長王志、遼陽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陣控大隊原大隊長孫萬財,因犯受賄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10年和10年。

另據《遼瀋晚報》2015年7月報道,2002年被富龍強姦並導致懷孕的女孩13歲,出生於1953年的富龍當時已經年近50歲。

該篇報道還提到,記者從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瞭解到,因為在獄中有悔改表現,富龍獲減刑有期徒刑十個月,這是他服刑後的第三次減刑。據報道,此前,因罪犯富龍在服刑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省高法於2009年7月20日對其減為有期徒刑十九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八年;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2年4月18日對其減去有期徒刑一年。

三次減刑後,富龍刑期執行自2009年7月20日起至2027年3月19日止。

資料|新華社、遼瀋晚報、陽朔檢察院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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