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6”事故企業負責人被依法逮捕

刑法 法制 社會 新湖南 2017-06-08

新湖南客戶端6月7日訊(記者 肖洋桂 通訊員 程文科)6月2日,臨澧縣公安局根據臨澧縣檢察院批准逮捕決定書,對“5•16”臨澧黑火藥爆炸事件涉案嫌疑人楊舜麟、楊居華執行逮捕。

5月16日下午2時許,位於臨澧縣修梅鎮的臨澧縣民泰黑火藥有限責任公司妙音分公司發生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1人受傷。事故發生後,臨澧縣立即開展追責及善後處理工作。

5月20日,臨澧縣公安局已對臨澧縣民泰黑火藥有限責任公司妙音分公司“5•16”爆炸事故進行立案偵查,5月21日對事故發生企業臨澧縣民泰黑火藥有限責任公司妙音分公司實際控制人楊舜麟、主要負責人楊居華實行刑事拘留,並於5月27日向臨澧縣人民檢察院提請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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