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政府批覆齊魯天和惠世製藥\'4·15\'事故報告,該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李保勇等已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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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導報記者 吳淑娟

6日,從山東省政府網站獲悉,山東省人民政府發佈了《關於濟南齊魯天和惠世製藥有限公司“4·15”重大著火中毒事故調查報告的批覆》,認定濟南齊魯天和惠世製藥有限公司“4·15”重大著火中毒事故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並依法依紀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批覆顯示,濟南齊魯天和惠世製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兼總經理李保勇等6人、信邦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苗慶明等4人、朝陽光達化工有限公司研發中心宋喆,因涉嫌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已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建議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朝陽光達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白松泉等3人涉嫌構成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濟南市歷城區應急管理局監察大隊主任科員,監察大隊執法一組組長郭新疆等2人建議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政務撤職處分;濟南市歷城區應急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孫京平等2人建議給予其政務記過處分;濟南市歷城區董家街道黨工委書記馬小豹等2人建議對其予以誡勉;濟南市歷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書記、局長殷繼明建議對其批評教育;濟南市歷城區委常委、副區長張慶國建議給予其政務警告處分;濟南市國資委黨組書記、主任(原歷城區委副書記、區長)劉科建議責令其作出深刻檢查;濟南市歷城區委書記吳承丙建議責令其作出深刻檢查;濟南市應急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張磊建議對其予以誡勉;肥城市城市房屋徵收中心主任(原肥城市建築施工安全監督站站長)宋光金等2人建議給予其黨內警告、政務記過處分;肥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任科員(原肥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副書記)魏光軍建議給予其政務記過處分。;肥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董慶煥建議給予其政務警告處分;泰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松林建議對其批評教育。

由濟南市政府責成濟南市應急管理局等有關部門、泰安市政府責成泰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有關部門、山東省應急管理廳分別對齊魯天和惠世製藥有限公司、信邦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朝陽光達化工有限公司違法違規行為作出行政處罰,吊銷齊魯天和惠世製藥有限公司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

建議遼寧省政府責成有關部門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朝陽光達化工有限公司及其相關人員違法違規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沒收朝陽光達化工有限公司違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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