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翻!男子持刀砸門被90後女孩反殺,是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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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遇醉酒男,她遭其攔車與辱罵。和父親前往理論,三人首次發生扭打。醉酒男持菜刀砸她家門,她拿上家中“兩把刀”出門,兩人再次發生打鬥。最終,她揮舞其中一把水果刀,傷及醉酒男右胸部升主動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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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遇醉酒男,她遭其攔車與辱罵。和父親前往理論,三人首次發生扭打。醉酒男持菜刀砸她家門,她拿上家中“兩把刀”出門,兩人再次發生打鬥。最終,她揮舞其中一把水果刀,傷及醉酒男右胸部升主動脈……

吵翻!男子持刀砸門被90後女孩反殺,是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

8月25日,雲南麗江“90後女子帶刀反擊砸門醉酒男”案檢方起訴書曝光。

檢方起訴書顯示,這位名叫唐雪的90後女子,被指控犯故意傷害罪。唐雪具有《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處罰情節,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唐雪行為是否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攔車辱罵VS理論扭打

據麗江市永勝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永檢公訴刑訴〖2019〗186號)顯示,唐雪出生於1993年3月,身份為務工人員,高中文化。案發前,居住在永勝縣三川鎮中洲村委會下街村。

醉酒男名叫李某湘。

起訴書顯示,從2019年2月8日23時到2月9日凌晨1時,唐雪與李某湘曾發生了五次“交鋒”。

2月8日,春節,正月初四。

當晚23時許,唐雪參加完朋友生日聚會,朋友開車送唐雪回家。車至下街村李紅家宅外村道上時,李某湘對車進行攔截,李某湘被同行人拉開。

起訴書稱,李某湘此時屬“酒醉後”。

唐雪下車步行回家,李某湘上前對其進行辱罵。唐雪未理睬,繼續步行回家。

因沒帶鑰匙,唐雪致電父親唐加勇開門。電話中,唐雪將李某湘辱罵一事告知父親。

唐加勇帶唐雪,找李某湘理論。找到李某湘,三人交談過程中,李某湘先踹了唐加勇一腳,隨即,三人扭打在一起。李某湘被朋友勸開帶回家。

李某湘回家後,他和父母、朋友一起,到唐雪家,對先前事情道歉。

道歉後,李某湘要求唐加勇對自己被打傷的事情給個說法。李某湘被同行人員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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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遇醉酒男,她遭其攔車與辱罵。和父親前往理論,三人首次發生扭打。醉酒男持菜刀砸她家門,她拿上家中“兩把刀”出門,兩人再次發生打鬥。最終,她揮舞其中一把水果刀,傷及醉酒男右胸部升主動脈……

吵翻!男子持刀砸門被90後女孩反殺,是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

8月25日,雲南麗江“90後女子帶刀反擊砸門醉酒男”案檢方起訴書曝光。

檢方起訴書顯示,這位名叫唐雪的90後女子,被指控犯故意傷害罪。唐雪具有《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處罰情節,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唐雪行為是否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攔車辱罵VS理論扭打

據麗江市永勝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永檢公訴刑訴〖2019〗186號)顯示,唐雪出生於1993年3月,身份為務工人員,高中文化。案發前,居住在永勝縣三川鎮中洲村委會下街村。

醉酒男名叫李某湘。

起訴書顯示,從2019年2月8日23時到2月9日凌晨1時,唐雪與李某湘曾發生了五次“交鋒”。

2月8日,春節,正月初四。

當晚23時許,唐雪參加完朋友生日聚會,朋友開車送唐雪回家。車至下街村李紅家宅外村道上時,李某湘對車進行攔截,李某湘被同行人拉開。

起訴書稱,李某湘此時屬“酒醉後”。

唐雪下車步行回家,李某湘上前對其進行辱罵。唐雪未理睬,繼續步行回家。

因沒帶鑰匙,唐雪致電父親唐加勇開門。電話中,唐雪將李某湘辱罵一事告知父親。

唐加勇帶唐雪,找李某湘理論。找到李某湘,三人交談過程中,李某湘先踹了唐加勇一腳,隨即,三人扭打在一起。李某湘被朋友勸開帶回家。

李某湘回家後,他和父母、朋友一起,到唐雪家,對先前事情道歉。

道歉後,李某湘要求唐加勇對自己被打傷的事情給個說法。李某湘被同行人員拉回家。

吵翻!男子持刀砸門被90後女孩反殺,是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

持刀砸門VS帶刀反擊

時間來到2月9日凌晨1時許,李某湘持菜刀再次到唐加勇家,使用菜刀對唐家大門進行砍砸。李某湘的菜刀被勸阻朋友羅某坤搶走並丟掉。

唐雪在家中聽到砸門聲,起來到廚房,拿了一把紅色削皮刀和一把黑色刀把水果刀,準備出門查看情況。

唐雪打開大門上的側門後,站在門外。

李某湘在被朋友拖拽過程中,朝唐雪腹部踢了一腳,唐雪上前與李某湘近身扭打在一起。打鬥過程中,唐雪先使用紅色削皮刀與李某湘打鬥。

因一直被李某湘打,唐雪換持黑色刀把水果刀,反手握刀朝李某湘揮舞。兩人被勸阻者拉開。李某湘往巷道外跑的過程中撲倒在地。唐雪回到家中。勸阻人員上前,發現倒在地上的李某湘受傷。李某湘被送往醫院救治,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檢驗,李某湘死因系被他人用銳器致傷右胸部,傷及升主動脈,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故意傷害VS正當防衛

2月10日,唐雪被永勝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5日,經檢方批准逮捕,目前羈押在麗江市看守所。

起訴書顯示,警方偵查終結後,於3月13日以涉嫌故意傷害罪移送檢方審查起訴。永勝檢方受理後,報送麗江市檢察院審查起訴。麗江市檢察院將此案交辦由永勝檢方辦理。此後,因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該案曾兩次退回警方補充偵查。警方均補查重報。

檢方認為,唐雪與被害人李某湘發生扭打過程中,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234條,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唐雪行為具有《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處罰情節,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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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遇醉酒男,她遭其攔車與辱罵。和父親前往理論,三人首次發生扭打。醉酒男持菜刀砸她家門,她拿上家中“兩把刀”出門,兩人再次發生打鬥。最終,她揮舞其中一把水果刀,傷及醉酒男右胸部升主動脈……

吵翻!男子持刀砸門被90後女孩反殺,是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

8月25日,雲南麗江“90後女子帶刀反擊砸門醉酒男”案檢方起訴書曝光。

檢方起訴書顯示,這位名叫唐雪的90後女子,被指控犯故意傷害罪。唐雪具有《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處罰情節,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唐雪行為是否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攔車辱罵VS理論扭打

據麗江市永勝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永檢公訴刑訴〖2019〗186號)顯示,唐雪出生於1993年3月,身份為務工人員,高中文化。案發前,居住在永勝縣三川鎮中洲村委會下街村。

醉酒男名叫李某湘。

起訴書顯示,從2019年2月8日23時到2月9日凌晨1時,唐雪與李某湘曾發生了五次“交鋒”。

2月8日,春節,正月初四。

當晚23時許,唐雪參加完朋友生日聚會,朋友開車送唐雪回家。車至下街村李紅家宅外村道上時,李某湘對車進行攔截,李某湘被同行人拉開。

起訴書稱,李某湘此時屬“酒醉後”。

唐雪下車步行回家,李某湘上前對其進行辱罵。唐雪未理睬,繼續步行回家。

因沒帶鑰匙,唐雪致電父親唐加勇開門。電話中,唐雪將李某湘辱罵一事告知父親。

唐加勇帶唐雪,找李某湘理論。找到李某湘,三人交談過程中,李某湘先踹了唐加勇一腳,隨即,三人扭打在一起。李某湘被朋友勸開帶回家。

李某湘回家後,他和父母、朋友一起,到唐雪家,對先前事情道歉。

道歉後,李某湘要求唐加勇對自己被打傷的事情給個說法。李某湘被同行人員拉回家。

吵翻!男子持刀砸門被90後女孩反殺,是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

持刀砸門VS帶刀反擊

時間來到2月9日凌晨1時許,李某湘持菜刀再次到唐加勇家,使用菜刀對唐家大門進行砍砸。李某湘的菜刀被勸阻朋友羅某坤搶走並丟掉。

唐雪在家中聽到砸門聲,起來到廚房,拿了一把紅色削皮刀和一把黑色刀把水果刀,準備出門查看情況。

唐雪打開大門上的側門後,站在門外。

李某湘在被朋友拖拽過程中,朝唐雪腹部踢了一腳,唐雪上前與李某湘近身扭打在一起。打鬥過程中,唐雪先使用紅色削皮刀與李某湘打鬥。

因一直被李某湘打,唐雪換持黑色刀把水果刀,反手握刀朝李某湘揮舞。兩人被勸阻者拉開。李某湘往巷道外跑的過程中撲倒在地。唐雪回到家中。勸阻人員上前,發現倒在地上的李某湘受傷。李某湘被送往醫院救治,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檢驗,李某湘死因系被他人用銳器致傷右胸部,傷及升主動脈,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故意傷害VS正當防衛

2月10日,唐雪被永勝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5日,經檢方批准逮捕,目前羈押在麗江市看守所。

起訴書顯示,警方偵查終結後,於3月13日以涉嫌故意傷害罪移送檢方審查起訴。永勝檢方受理後,報送麗江市檢察院審查起訴。麗江市檢察院將此案交辦由永勝檢方辦理。此後,因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該案曾兩次退回警方補充偵查。警方均補查重報。

檢方認為,唐雪與被害人李某湘發生扭打過程中,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234條,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唐雪行為具有《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處罰情節,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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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遇醉酒男,她遭其攔車與辱罵。和父親前往理論,三人首次發生扭打。醉酒男持菜刀砸她家門,她拿上家中“兩把刀”出門,兩人再次發生打鬥。最終,她揮舞其中一把水果刀,傷及醉酒男右胸部升主動脈……

吵翻!男子持刀砸門被90後女孩反殺,是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

8月25日,雲南麗江“90後女子帶刀反擊砸門醉酒男”案檢方起訴書曝光。

檢方起訴書顯示,這位名叫唐雪的90後女子,被指控犯故意傷害罪。唐雪具有《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處罰情節,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唐雪行為是否正當防衛?還是防衛過當?

攔車辱罵VS理論扭打

據麗江市永勝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永檢公訴刑訴〖2019〗186號)顯示,唐雪出生於1993年3月,身份為務工人員,高中文化。案發前,居住在永勝縣三川鎮中洲村委會下街村。

醉酒男名叫李某湘。

起訴書顯示,從2019年2月8日23時到2月9日凌晨1時,唐雪與李某湘曾發生了五次“交鋒”。

2月8日,春節,正月初四。

當晚23時許,唐雪參加完朋友生日聚會,朋友開車送唐雪回家。車至下街村李紅家宅外村道上時,李某湘對車進行攔截,李某湘被同行人拉開。

起訴書稱,李某湘此時屬“酒醉後”。

唐雪下車步行回家,李某湘上前對其進行辱罵。唐雪未理睬,繼續步行回家。

因沒帶鑰匙,唐雪致電父親唐加勇開門。電話中,唐雪將李某湘辱罵一事告知父親。

唐加勇帶唐雪,找李某湘理論。找到李某湘,三人交談過程中,李某湘先踹了唐加勇一腳,隨即,三人扭打在一起。李某湘被朋友勸開帶回家。

李某湘回家後,他和父母、朋友一起,到唐雪家,對先前事情道歉。

道歉後,李某湘要求唐加勇對自己被打傷的事情給個說法。李某湘被同行人員拉回家。

吵翻!男子持刀砸門被90後女孩反殺,是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

持刀砸門VS帶刀反擊

時間來到2月9日凌晨1時許,李某湘持菜刀再次到唐加勇家,使用菜刀對唐家大門進行砍砸。李某湘的菜刀被勸阻朋友羅某坤搶走並丟掉。

唐雪在家中聽到砸門聲,起來到廚房,拿了一把紅色削皮刀和一把黑色刀把水果刀,準備出門查看情況。

唐雪打開大門上的側門後,站在門外。

李某湘在被朋友拖拽過程中,朝唐雪腹部踢了一腳,唐雪上前與李某湘近身扭打在一起。打鬥過程中,唐雪先使用紅色削皮刀與李某湘打鬥。

因一直被李某湘打,唐雪換持黑色刀把水果刀,反手握刀朝李某湘揮舞。兩人被勸阻者拉開。李某湘往巷道外跑的過程中撲倒在地。唐雪回到家中。勸阻人員上前,發現倒在地上的李某湘受傷。李某湘被送往醫院救治,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檢驗,李某湘死因系被他人用銳器致傷右胸部,傷及升主動脈,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故意傷害VS正當防衛

2月10日,唐雪被永勝縣公安局刑事拘留。2月25日,經檢方批准逮捕,目前羈押在麗江市看守所。

起訴書顯示,警方偵查終結後,於3月13日以涉嫌故意傷害罪移送檢方審查起訴。永勝檢方受理後,報送麗江市檢察院審查起訴。麗江市檢察院將此案交辦由永勝檢方辦理。此後,因案件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該案曾兩次退回警方補充偵查。警方均補查重報。

檢方認為,唐雪與被害人李某湘發生扭打過程中,持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第234條,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唐雪行為具有《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的處罰情節,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刑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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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翻!男子持刀砸門被90後女孩反殺,是故意傷害還是正當防衛?

延伸閱讀:

怎樣才算正當防衛?該如何把握?

江蘇崑山成為了輿論的焦點。電動車主於某在被劉某持刀威脅時,利用對方失手將刀掉落的機會,奪刀反擊,致劉某死亡。記錄下這段衝突的監控視頻被傳播至網絡後,引發了公眾對於正當防衛的大討論。最終,警方經偵查認定於某的行為系針對劉某行凶行為的正當防衛,依法撤銷案件。

於某獲釋的消息刷爆了朋友圈,但在司法實踐中,司法機關對正當防衛的認定標準把握仍相對嚴格。記者通過檢索公開的裁判文書發現,在被告人主張其行為屬於正當防衛或防衛過當的100起案件中,北京法院最終對防衛行為予以認定的案件僅佔7%。法律界人士認為,不能強求當事人在實施防衛時能做出完全理性的判斷,司法機關需要綜合現場情況作出最終認定。

背景:崑山反殺案引發大討論

江蘇崑山“反殺案”,讓正當防衛這一法律概念在一夜之間成為了人人都在談論的“熱詞”。

9月1日,崑山警方發佈了案情通報,經偵查認定死者劉某先是徒手攻擊,繼而持刀連續擊打,其行為已經嚴重危及於某的人身安全,其不法侵害應認定為行凶。且劉某的不法侵害是一個持續過程,於某的行為出於防衛目的,符合正當防衛的意圖。因此根據《刑法》第20條第3款,認定於某的行為出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依法撤銷案件。

崑山警方在通報中引用的法律依據,是刑法對正當防衛中無限防衛權的規定,即對正在進行行凶、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這份通報甫一發布,就被等待結果多日的網民瘋狂轉發,並得到無數點贊。京都律師事務所夏俊律師認為,這份撤案決定不僅是對個案是非曲直的法律評價,也是對整個社會的規範指引,其能夠為我國司法界依法正確適用正當防衛制度樹立標杆,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義。

但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這起案件的結果是多種因素促成,而在過去幾十年間,正當防衛制度看起來更像是一個“休眠條款”。

“確實,司法機關在正當防衛問題上的把握比較嚴格,一般不會輕易認定。”中國人民大學劉明祥教授表示,從1979年《刑法》頒佈至今,這個問題其實一直在實踐中存在。

也正是因為司法實踐中的這種傾向,在1997年《刑法》的制定過程中,立法者將防衛行為的限度進行了放寬,不僅將損害限度從“不應有的損害”擴大為“重大損害”,還針對嚴重暴力犯罪規定了無過當防衛制度。

中國政法大學羅翔教授認為,正當防衛的本質是“正對不正”,因此該制度對防衛人不能太多苛求。《刑法》的這一修改是主張擴大防衛人的防衛權,避免防衛人畏手畏腳,傷害民眾見義勇為的積極性。

來源:綜合封面新聞、網友評論、北京晚報

流程編輯:TF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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