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古代文獻所記夏人的活動區域主要集中在豫西和晉南兩處。從20世紀50年代末開始,專家們進行了關於“夏墟”的調查,而60年代初期二里頭文化的發現與研究是夏代考古的重大收穫。這個類型的文化遺存最初於1953年發現於河南登封縣玉村,後來在豫西晉南地區陸續有所發現,其中以河南偃師二里頭遺址的文化內涵最豐富、最典型,所以命名為二里頭文化。

二里頭文化分為兩種類型,一是以山西夏縣東下馮遺址為代表的“東下馮類型”;二是以二里頭遺址為代表的“二里頭類型”。這兩種類型的分佈正與古代文獻的記載相吻合。在河南鄭州、洛陽、臨汝等地的二里頭文化遺址中發現有多種文化層重疊的關係,即商代早期文化疊壓在二里頭文化之上,二里頭文化又疊壓在龍山文化之上。就時代發展順序而言,在新石器時代晚期和商代之間即夏代,可見,介於龍山文化和商文化之間的二里頭文化確是夏代的考古文化。

夏朝歷史:二里頭文化

二里頭一號宮殿復原圖

據測定,二里頭文化的年代在前2395年到前1625年之間。一般將它分為四期。但考古學家對於這四期文化的歸屬問題存在較大分歧。有人說四期全是夏文化;有人說一至三期是夏文化,而第四期則是商文化;有人說一二期是夏文化,三四期是商文化。

二里頭文化中以第三期的內涵最豐富,迄今為止已經發現兩座宮殿遺址。一號宮殿遺址坐北朝南,建築在高出地面約80釐米的略呈正方形的夯土(中國古代建築的一種材料,結實、密度大且縫隙較少的壓制混合泥塊)臺基上,南北100米,東西108米,中部偏北又有一長寬二三十米的高起夯土臺,分佈著一圈長方形柱洞:一座長30.4米、寬11.4米的大型殿堂,為這座宮殿的主體。

根據柱洞的排列,可以復原成一座面闊8間、進深4間的雙開間建築。臺基周圍發現有柱洞,可以復原出與宮殿毗連(相連接。毗,pí)的(wǔ,堂下週圍的走廊、廊屋)廊,它所圍成的空地就是中庭。其正南是一座牌坊式的大門。整套建築的工程量很大,僅夯土臺基的用土量就達2萬平方米。二號宮殿也是坐北朝南,有作為地下水道的陶水管。二號宮殿的結構大體和一號宮殿類似,也有正殿、廡廊、中庭、門塾等,但其格局更加嚴謹。這兩座宮殿建築,其堂高於廡和庭,廡和庭又高於臺基周圍的地面,舉行禮儀時可以清楚地表現高低貴賤的差別。在堂上,統治者能夠很好地體現其尊貴和威嚴。

夏朝歷史:二里頭文化

伊洛地區二里頭文化遺址的分佈

在屬於三期的墓葬中發現了不少青銅器和玉器。青銅器的製作技術尚屬於早期階段,造型簡單、器壁較薄、質樸無文,其種類有爵、戚、戈、刀等;玉器有(yuè,古代兵器,青銅製,像斧,比斧大,圓刃可砍劈,中國商及西周盛行;又有玉石制的,供禮儀、殯葬用)戈、璋、刀、瓊、圭等,其中有製作極為精巧的七孔玉刀和玉璋。這些青銅器和玉器中有不少屬於禮器和祭器,應是當時“禮儀以為紀”情形的反映。值得注意的是二里頭文化三期中一號宮殿的廢棄情況,考古發現宮殿臺基北側有屬於四期的灰坑,臺基上面的灰坑多達五十餘個,另外還發現了屬於四期的十餘座墓葬,也都打破了三期的地層。這種疊壓關係表明,一號宮殿興建於三期,到第四期的時候已經廢棄。古本《紀年》有桀居斟尋阝的說法。斟尋阝可能在今偃師一帶。所以推測二里頭文化三期的宮殿是桀居斟尋阝的遺蹟,這是有根據的。這座宮殿在四期被廢棄正是夏滅商興的反映。這個時期的另一座宮殿,據研究也廢棄於四期,與一號宮殿的情況相同。

夏朝歷史:二里頭文化

二里頭文化綠松石龍形器

關於夏代的考古資料,還應當提到山西襄汾的陶寺遺址。這個遺址的文化分為早晚兩期,有的專家稱它為龍山文化陶寺類型。其時代在前2400年至前1800年之間,顯而易見其晚期已經跨進了夏代歷史的範疇。陶寺遺址的1000多座墓葬,大型墓佔1.3%,中型墓佔11.4%,小型墓佔87%以上。大型墓的隨葬品多達一兩百件,小型墓僅1~3件,而沒有任何隨葬品的墓葬佔大多數。可見當時社會上已經出現了金字塔式的層次結構。在大墓中,有許多禮器、樂器隨葬,如陶龍盤、玉鉞、石鉞、鼓、(qìng,古代打擊樂器,形狀像曲尺,用玉、石製成,可懸掛)等。龍盤只出土於少數大墓,一墓最多隻一件,足見其珍貴。大型墓還有不少彩繪木器,木胎雖然已經腐朽,但其上的彩繪仍存,可辨別器形的有案、幾、俎(zǔ,古代祭祀時放祭品的器物)、匣、盤、豆等,具有較高的製作水平。

考古資料表明,夏朝時期已經進人了青銅時代。東下馮遺址曾經出土了銅(zú,箭頭)、銅鑿等小件兵器和工具,還有4塊鑄造銅斧所用的石範。二里頭文化發現的銅器種類更多,其中有用合範法制成的銅爵,雖然表面較為粗糙,也沒有紋飾和銘文(文辭),但比例勻稱、造型規整,還是能夠代表當時的鑄造藝水平的。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