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米花”沒爆成,卻“爆”死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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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揚子晚報

近日,山東棗莊兩名未成年女孩模仿網絡視頻用易拉罐製作爆米花,導致嚴重燒傷,其中一女孩因感染過重不幸離世。受傷女孩的家人稱其模仿的是網紅視頻博主“辦公室小野”的視頻,希望其能承擔法律責任。

昨日,“辦公室小野”發佈書面聲明,堅稱兩個小女孩模仿的並非自己的視頻,用易拉罐製作爆米花的視頻早在2016年就於網上流行。但表態願意給受害人提供一切力所能及的幫助,並且對賬號內容進行整改。看到“辦公室小野”的迴應後,女孩家屬表示,打算追究“辦公室小野”及視頻發佈平臺的責任。

紫牛新聞記者 宋世鋒 受訪者供圖

事件突發

一娃去世一娃重傷,家人眼淚哭幹了

8月22日15:30左右,棗莊市市中區永安鄉居民周先生的14歲女兒哲哲和12歲的鄰居女孩小雨模仿網絡短視頻,想用酒精燈加熱易拉罐做爆米花,引起爆炸和著火,兩人被燒傷送醫院治療。

小雨傷勢相對較輕,全身燒傷程度仍達13%。哲哲特重度燒傷,全身燒傷面積達96%,雖經20多天搶救,終因感染過重,於9月5日上午不幸離世。

哲哲的父親周先生說,哲哲排行老二,有一個姐姐和一個弟弟。從8月22日到9月5日,哲哲在醫院搶救了14天,花了20多萬元。“我們夫妻都是打工的,這邊工資也不高,家裡有3個孩子,本來經濟就很緊張。”

周先生告訴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哲哲走了後,她媽媽支撐不住,住進了醫院,一直在接受治療,到現在依然未見好轉。哲哲住院時,她的弟弟當時好像沒有什麼感覺。二姐去世後他反應過來,當天下午放學後就在家裡哭,晚上不喝水不吃飯,一直哭到第二天,連學也沒辦法去上,只能找老師請假。這些天來,一家人悲痛欲絕,都在醫院掛水。我現在心裡不好受,一點也不想回家,因為回去就會想到哲哲,所以只好在外面人多的地方排解痛苦。”

小雨的母親一直守在醫院裡,她疲憊地告訴紫牛新聞記者說:“小雨的整個面部和兩個手臂燒傷比較嚴重。那天小雨的眼睛、耳朵、嘴巴都被燒得分辨不出來了,孩子被燒傷後,我一直在醫院裡陪著,眼淚都哭幹了。”她說:“醫生說需要植皮,但小雨現在年齡太小,而且臉上的疤痕至少還得幾個月才能除去,所以還沒辦法植皮。現在醫藥費都是家裡人湊的,具體花了多少我不知道,反正數字不小。”

揭祕博主

很多視頻如同“玩火”

“辦公室小野”曾受消防部門警告

悲劇發生後,網紅視頻博主“辦公室小野”成為焦點。2017年,“辦公室小野”就在視頻平臺發佈了“辦公室自制爆米花”的視頻。雖發佈類似視頻的博主有很多,但“辦公室小野”是比較知名的。

哲哲和小雨模仿易拉罐製作爆米花受傷後,“辦公室自制爆米花”的原視頻已被髮布者刪除。“辦公室小野”在其品牌介紹中稱自己是一個微博美食視頻自媒體,博主在辦公室用各種設備製作美食系列視頻,並提供另類創意。目前在短視頻平臺上,“辦公室小野”擁有2500萬粉絲,獲贊數達1.2億。

“辦公室小野”在視頻中一直是以美女形象出現的,不過這並不完全是個人賬號。“辦公室小野”所屬公司為成都洋蔥新未來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該公司自2017年就註冊了“辦公室小野”的商標。

據一些網友指出,“易拉罐製作爆米花”在“辦公室小野”的作品中還算是危險係數比較低的,她的很多視頻簡直是在“玩火”。比如在辦公室把麵包機改裝成炸爐、把留聲機拆了在辦公室裡燒炭、用燈泡自制酒精燈來煮咖啡、用電池短路點燃木材烤牛排、用飲水機煮火鍋,等等。“辦公室小野”在一次活動中曾公開表示,有一次用電腦機箱攤煎餅果子,受到消防部門警告,稱在辦公室裡這樣做非常危險。她在這次活動中說,自己的視頻確實有很多危險因素,建議大家不要嘗試,小朋友尤其要注意安全。但是,在她發佈的“易拉罐製作爆米花”中,並沒有這樣的明確警示。

博主迴應

兩個女孩“絕對不是模仿我”

9月10日09:00左右,“辦公室小野”打破多日的沉默,發表聲明稱“過去這些天,是我一生中的至暗時刻”。

她在聲明中首先表態願意為小雨的後續治療和哲哲的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但堅稱“哲哲和小雨的意外絕對不是模仿我的視頻”。

“辦公室小野”稱早在2016年,網上就流行這個玩法,但自己的方法和多數類似視頻“完全不一樣”。

但哲哲和小雨的家人並不認同這樣的解釋。

周先生告訴紫牛新聞記者:“我女兒有個舊手機,原來是大女兒用的,因學校不讓帶,就放在家裡。村子裡有無線網絡,哲哲就拿這部手機看視頻,跟著視頻學。除了我女兒和小雨,還有一個孩子,他們一起看的‘辦公室小野’的易拉罐製作爆米花視頻。出事那天,第三個孩子被家人帶到兒童城去玩了,要不然也會一起出事。這個孩子說,他們一直想模仿視頻做爆米花,之前只是沒找到合適的工具。”

周先生說:“我女兒在醫院接受搶救時,我也問過她是不是跟‘辦公室小野’學的,她當時雖沒辦法說話,但點頭表示肯定。這事咱是憑良心說,不是胡編亂造,不是誣陷‘辦公室小野’。”

周先生說,事後他查看相關短視頻平臺上的易拉罐製作爆米花視頻,發現沒有風險提示。他覺得女兒正是因為模仿短視頻中的操作,才會導致這樣的悲劇。

“這樣的視頻應該寫上‘請勿模仿’等內容提醒孩子,但實際上什麼也沒有,對於酒精的操作也比較模糊,結果這兩個孩子……”小雨媽媽不忍心再說下去。

家長表示

如協商不成,就走法律途徑

追究視頻作者的責任並非沒有先例。

2013年4月6日,江蘇東海縣一10歲兒童模仿《喜羊羊與灰太狼》劇情,將同村年僅4歲和8歲的李姓小哥倆綁在樹上,點燃樹下的竹葉,導致兩兄弟被嚴重燒傷。

在該案一審中,法院判被告兒童李某的監護人賠償原告損失的60%,原告小哥倆的父母沒盡到相應的監護責任,承擔25%的損失。被告《喜羊羊與灰太狼》製片方廣東原創動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未盡應有的標註義務,對損害事實存在過錯,應承擔相應侵權責任,承擔15%侵權責任。

原告認為15%的侵權責任與其期望相差較遠,提出上訴。二審以調解結案,受害人獲得廣東原創動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人道主義援助和社會公益捐助共計85萬元。

知名法律博主“邏格斯logics”認為,“辦公室小野”製作包含危險內容的視頻,但沒盡到提示義務,導致他人模仿受傷,可能要承擔一定的責任。

“易拉罐製作爆米花”視頻,是通過短視頻平臺傳播的,平臺該不該擔責,也是受人關注的問題。

京衡律師上海事務所副主任、高級合夥人鄧學平律師認為,如視頻平臺對相關視頻進行了重點推送,從海量視頻內容中故意把這個“易拉罐製作爆米花”視頻推到比較靠前的位置,使用戶容易看到,那麼可能會承擔一些責任。如僅僅是有人發佈了這樣一個視頻,平臺沒做任何動作,那麼責任不大。

哲哲和小雨的家人希望發佈者和短視頻平臺給個說法,他們說孩子出事已經半個多月了,視頻博主和視頻平臺一直沒主動來聯繫,他們嘗試聯繫發佈者和視頻平臺,卻找不到途徑。

周先生說:“事後我給視頻平臺打電話,但只有客服接聽,給了我一個電話號碼,再打這個號碼,一直打不通,所以現在我也沒法跟平臺協商。‘辦公室小野’雖然在網上發了聲明,但一直沒跟我聯繫過。如協商不成,就走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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