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聯軍為掩蓋搶劫財寶罪證,才放火焚燒圓明園,真是這樣嗎?

英法聯軍為什麼要火燒圓明園?後來的人說是因為英法聯軍洗劫了圓明園,把園裡價值連城、堆積如山的珍寶文物搶掠一空。之後,為了掩蓋罪證就放火焚燒了圓明園。這個說法是不是確切呢?

縱火與搶劫,哪個是更大的暴行呢?自然是前者。用更大的暴行掩蓋另一暴行,洋人這樣做不是傻嗎?再者,英法侵略者其後帶了那麼多珍寶回國,不久,還進行了公開拍賣。這種行為哪裡是在掩蓋,分明是在向全世界宣佈,他們拍賣的奇珍異寶是中國的。

英法聯軍為掩蓋搶劫財寶罪證,才放火焚燒圓明園,真是這樣嗎?

還有,按照當時英法聯軍與守衛北京的清軍力量對比,英法聯軍完全能夠直接攻陷紫禁城。紫禁城裡的寶物遠遠超過圓明園。而那一階段,咸豐皇帝已逃到熱河,皇宮空虛,為什麼他們沒有打進皇宮,佔領紫禁城,而非要和圓明園過不去呢?

中國歷史上的這件奇恥大辱,還得從1858年說起。這一年,英法聯軍以更換條約為名進逼北京。當英法聯軍在天津和通州時,清政府與其展開了外交談判。英法的談判負責人是英國人巴夏禮。首先,我們看看巴夏禮其人。

巴夏禮,1841年從英國來華,在澳門學習中文。1842年5月,充任英國駐華公使濮鼎查的隨員,參與了對中國的侵略戰爭。1856年代理廣州領事,力主對中國出兵。

1857年12月29日,英法聯軍攻陷廣州。其後到任的兩廣總督黃宗漢,曾懸賞緝拿巴夏禮,未果。

1858年,巴夏禮跟隨英軍北上,任英國對華全權專使額爾金的中文祕書,和清廷官員進行過多次交涉。所以,清廷對巴夏禮很熟悉,卻也對他很是討厭。

1860年夏秋之交,英法聯軍向通州進兵,直逼北京時,清政府改派怡親王載垣等到通州與英法談判。

英法聯軍為掩蓋搶劫財寶罪證,才放火焚燒圓明園,真是這樣嗎?

在通州談判前,咸豐皇帝在給欽差大臣載垣的諭旨中,認為巴夏禮是英法聯軍的出謀劃策者,地位重要,指示可酌情對巴夏禮等或扣押或驅走。

經過4天談判,9月14日,載垣等接受了英法所提的條件,與巴夏禮達成了停戰簽約的協議。不料在3天后的9月17日,巴夏禮又提出了英國使臣向清帝親遞國書的要求。載垣予以嚴辭拒絕。

但巴夏禮則認為,親遞國書乃國際慣例,必須履行。雙方再度陷入僵局。憤怒的載垣一邊向咸豐皇帝報告,一邊通知駐軍在北京通州東南部張家灣的僧格林沁親王,率兵就地擒拿巴夏禮一行。

待巴夏禮一行途經張家灣時,僧格林沁率部將巴夏禮等英法談判人員39人悉數逮捕。對巴夏禮憤恨至極的僧格林沁,截住巴夏禮後,命巴夏禮下跪,摁他磕頭,讓他撤兵。巴夏禮說自己做不了主。僧格林沁摁住巴夏禮的頭,連連撞向地面。

隨後,巴夏禮一行被押解到北京,巴夏禮被關押在刑部大牢,其餘人等被關押在圓明園。

英法聯軍為掩蓋搶劫財寶罪證,才放火焚燒圓明園,真是這樣嗎?

知悉巴夏禮被清廷扣押,英法聯軍立即攻打通州張家灣,清軍慘敗。聯軍繼續進攻,數日後清軍又敗退於通州八里橋。這時,清政府官員中,大多主張殺掉巴夏禮。咸豐皇帝也同意,只說再等等,沒有立即下旨處死巴夏禮。

9月21日,咸豐皇帝任命奕訢為“欽差便宜行事大臣”,接辦和局,卻沒有阻止英法聯軍進犯北京。9月25日,英法聯軍拒絕了奕訢提出的停戰條件,要求奕訢3日內釋放被押英法談判人員,不然,就立即攻佔北京。

奕訢則堅持“先停戰後放人”。9月29日,奕訢命將巴夏禮等移至高廟,款之以禮,提高待遇。額爾金一點也不領情,遂於9月30日宣佈停止交涉。

10月2日,咸豐皇帝下旨給奕訢,讓酌情釋放巴夏禮等人,以換取英法聯軍不攻打北京。奕訢還是認為,放了巴夏禮,應付英法聯軍的籌碼就沒了,沒放巴夏禮。

10月6日凌晨,英法聯軍進兵海淀一帶。法國軍隊兵不血刃即佔領了圓明園。咸豐皇帝命恭親王奕訢留守京城,督辦和局後,隨即逃往熱河。

這時,奕訢方急急向英法聯軍送照會,同意釋放巴夏禮等人。然而,照會還在路上,英軍就在圓明園內開搶了,還將園內殿宇焚燒數處。

英法聯軍為掩蓋搶劫財寶罪證,才放火焚燒圓明園,真是這樣嗎?

隨即,英軍也成群結隊地闖入園內,兩國軍隊在園內進行了持續兩天的公然劫掠。奕訢得報之後則逃避至長辛店,留內務府大臣恆祺在京與英法聯軍交涉。

此時的京城,危在旦夕,人們紛紛出逃。京城中留守大臣擔心英法聯軍攻破京城後,聯軍和清廷都饒不了他們。10月8日,又聽聞咸豐皇帝已派出欽差宣諭,欲將巴夏禮等全部殺之,以洩圓明園被搶之恥,遂與恆祺開會,達成將巴夏禮等8人釋放的決定,並由恆祺親自護送巴夏禮等8人至聯軍軍營。

巴夏禮等8人被釋放後,又經恆祺一番交涉,英法聯軍終於在10月9日撤出圓明園。接著,英法聯軍又致函恆祺,立即將仍在押英法談判人員送還。

面對聯軍的逼迫之勢,城內留守大臣共同商議,令恆祺前往敵營,告知巴夏禮於13日午時打開安定門,迎接聯軍。至此,聯軍不廢一槍一炮即大搖大擺進了北京城。

接下來,英法聯軍繼續索要未被釋放的英法談判人員。可英法聯軍不知,仍在押的這批談判人員,已被折磨死過半,餘者也滿身帶傷,甚至致殘。

從10月12日始,清廷北京留守大臣派員,先後將英法談判人員送到聯軍手中。這批談判人員的情形是這樣的:

英法聯軍為掩蓋搶劫財寶罪證,才放火焚燒圓明園,真是這樣嗎?

26名英國人,死13人;13名法國人,死亡7人。活著回來的多少都帶傷,還有的已找不到屍首。英國《泰晤士報》記者包爾貝更慘,被分了屍。兩國交兵,不殺來使,可清廷卻做不到這點。

面對談判人員的這種死傷,英國對華戰爭全權公使額爾金受到了極大刺激,遂即決定報復。

10月14日,額爾金斥責清政府違背國際公法,要求賠償英國撫卹銀30萬兩,法國20萬兩。又以這些談判代表是死傷在圓明園為由,要求將圓明園毀為平地。

10月17日,奕訢正式接到額爾金要燒燬圓明園的照會。在火燒圓明園之前,英軍貼出佈告,定於10月18日焚燒圓明園。佈告中說了這樣的話:“所有種種違約行動,人民未參與其間,決不加以傷害,惟於清室政府,不能不懲罰之也。”

北京的老百姓看到這則佈告後,覺得這跟自己好像沒什麼關係,那個園子本來就是皇帝住的,與我何干?有點文化的老百姓還挑出了告示中的若干語法錯誤,以諷洋人中文水平不行。

接著,英軍從第一軍團抽調3500名士兵,進到圓明園內,到處縱火,大火三晝夜不熄。結果,這座萬園之園的圓明園就這樣化為了灰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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