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公權力,憲法對公權力的限制體現在哪裡?'

憲法 法律 楊玉梅 兩會 法妞問答 2019-08-16
"

公權力其實就是某些公共機關所擁有的,同時公權力也是人類共同體在生產跟生活的過程當中必須要有的一種實現私權力的手段和保障。公權力的正確實施確實有利於維護我國的社會公平正義,憲法當中也對公權力進行了一定的限制,體現在哪裡呢?

網友諮詢:怎樣對公權力進行限制,除了依法治國之外還有什麼辦法嗎?

"

公權力其實就是某些公共機關所擁有的,同時公權力也是人類共同體在生產跟生活的過程當中必須要有的一種實現私權力的手段和保障。公權力的正確實施確實有利於維護我國的社會公平正義,憲法當中也對公權力進行了一定的限制,體現在哪裡呢?

網友諮詢:怎樣對公權力進行限制,除了依法治國之外還有什麼辦法嗎?

什麼是公權力,憲法對公權力的限制體現在哪裡?

遼甯越佳律師事務所楊玉梅律師解答:

公權力是人類共同體(國家、社團、國際組織等)為生產、分配和提供“公共物品”(安全、秩序、公交、通訊等)而對共同體成員進行組織、指揮、管理,對共同體事務進行決策、立法和執行、實施決策、立法的權力。

憲法對公權力的限制體現在:

1、政府要做到權力公開。

2、要建立和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促使公權力在法律範圍內運行。

3、要鼓勵公眾參與,讓政府的公權力接受人民的監督。要規範公權力,必須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批評權、選舉權等各項權利。

楊玉梅律師解析: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基本權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財產權,即公民的財產受國家法律保護,不受非法侵犯;

2、平等權,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自由權,即主要有公民的人身自由、言論和出版自由、遷徙自由、機會和結社自由、通信祕密自由、宗教自由等;

4、受益權,即包括生存權、工作權、請願權、訴願權、訴訟權和受教育權等;

5、參政權,主要包括選舉權、罷免權、創制權、複決權等。公民的基本義務方面主要規定有依法繳納賦稅的義務、服兵役的義務等。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第四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本人自2006年執業以來,秉承受人之託,忠人之事的服務理念,堅守誠實做人,踏實做事的服務宗旨,在自己的專業領域獲得了當事人的一致好評,獲得了同行的高度讚譽。
"

公權力其實就是某些公共機關所擁有的,同時公權力也是人類共同體在生產跟生活的過程當中必須要有的一種實現私權力的手段和保障。公權力的正確實施確實有利於維護我國的社會公平正義,憲法當中也對公權力進行了一定的限制,體現在哪裡呢?

網友諮詢:怎樣對公權力進行限制,除了依法治國之外還有什麼辦法嗎?

什麼是公權力,憲法對公權力的限制體現在哪裡?

遼甯越佳律師事務所楊玉梅律師解答:

公權力是人類共同體(國家、社團、國際組織等)為生產、分配和提供“公共物品”(安全、秩序、公交、通訊等)而對共同體成員進行組織、指揮、管理,對共同體事務進行決策、立法和執行、實施決策、立法的權力。

憲法對公權力的限制體現在:

1、政府要做到權力公開。

2、要建立和完善相關的法律制度,促使公權力在法律範圍內運行。

3、要鼓勵公眾參與,讓政府的公權力接受人民的監督。要規範公權力,必須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批評權、選舉權等各項權利。

楊玉梅律師解析: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基本權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財產權,即公民的財產受國家法律保護,不受非法侵犯;

2、平等權,即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3、自由權,即主要有公民的人身自由、言論和出版自由、遷徙自由、機會和結社自由、通信祕密自由、宗教自由等;

4、受益權,即包括生存權、工作權、請願權、訴願權、訴訟權和受教育權等;

5、參政權,主要包括選舉權、罷免權、創制權、複決權等。公民的基本義務方面主要規定有依法繳納賦稅的義務、服兵役的義務等。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構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

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第四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有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於任何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違法失職行為,有向有關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誣告陷害。

對於公民的申訴、控告或者檢舉,有關國家機關必須查清事實,負責處理。任何人不得壓制和打擊報復。

由於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侵犯公民權利而受到損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規定取得賠償的權利。

本人自2006年執業以來,秉承受人之託,忠人之事的服務理念,堅守誠實做人,踏實做事的服務宗旨,在自己的專業領域獲得了當事人的一致好評,獲得了同行的高度讚譽。
什麼是公權力,憲法對公權力的限制體現在哪裡?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