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4死7傷公交車殺人案二審宣判 傷人者被判死刑'

西安 陝西 4月吃什麼 山西新聞網 20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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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8月23日電 據陝西高院微信公眾號消息,2018年6月22日,西安一輛公交車發生持刀傷人事件,致4人死亡,7人輕傷。2019年8月23日,陝西省高級人民對該案件砍人者辛海平進行了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辛海平上訴,維持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死刑判決,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4月,上訴人辛海平因懷疑在乘坐西安市302路公交車時被人惡意扎針,遂產生對302路公交車報復洩憤的惡念。同年6月22日下午3時38分許,辛海平攜帶剔骨刀乘上302路公交車。當車行駛至紅光路西凹裡村村口的鐵路閘口時,辛海平持剔骨刀對車上人員進行砍殺,車內人員紛紛從門窗逃離。辛海平持續對從公交車上逃離乘客及過往群眾進行砍殺。辛海平先後砍殺群眾11人,致4人死亡,7人輕傷。

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上訴人辛海平為發洩私憤,持刀砍殺公交車上無辜乘客及沿途過路群眾,致4人死亡,7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辛海平故意殺人犯罪,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原審判決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依法作出上述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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