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天等車被出租車濺水淋溼衣服 西安女市民尋找“肇事的哥”

西安 交通 服裝 華商網 2019-06-25
雨天等車被出租車濺水淋溼衣服 西安女市民尋找“肇事的哥”

相信很多市民都有過這樣的遭遇:下雨天走在路上,莫名其妙地被開過的汽車濺了路面積水一身的水,那麼被濺水之後,人們的做法多數是氣憤之餘罵上兩句,然後自行回家換衣服。然而,西安市民樊女士在經歷了同樣的經歷後,氣憤之餘,希望通過華商報新聞平臺找到這個“肇事司機”,“最起碼讓他道個歉!”

公交車站等車,疾行出租車濺水打溼7、8名市民

連日來,西安雨水連綿不斷,城區路面也或多或少出現積水,大多數車輛司機都能做到文明通行,小心行駛,然而,樊女士卻遇到了這麼一個心急又不文明的“的哥”。

樊女士說,6月21日下午4點20左右,她在西安市雁翔路往青龍寺方向的理工大公交站等車,“當時雨下得不小,站臺前有一片積水,有7、8個人在車站等公交。”樊女士說,由於面前有水坑,等車的人也頗為擔心車輛濺水現象,但似乎經過的車輛均比較文明,緩慢通行,同時大家焦急的等待著公交車的到來。但就在此時,一輛黃色出租車快速駛過,“根本就沒減速,把那些積水濺起兩米多高,我們7、8個人無一倖免,都被劈頭蓋臉濺了一身髒水。”樊女士說,大家都非常氣憤,但黃色出租直接揚長而去,大家甚至罵人的話都沒來得及說出口,對方就不見了。

從頭到腳渾身溼透,卻無從維權,大家生氣卻無可奈何。樊女士撥通了華商報新聞熱線,“那個站臺附近的有攝像頭,事發時間是固定的,希望出租車管理部門或出租車隊能幫我們找到這個司機,最起碼讓他給大家道個歉。”樊女士認為,出租車時公共交通工具,“的哥”的行為完全能體現出一個城市整體素養的高低,希望有關部門重視。

濺水造成其他人利益損害,受損方有權索賠

那麼,如果您遇到了這樣的事情,會怎麼做呢?我們又該怎樣去維護自己的權益,懲罰那些“問題司機”呢?

據網絡報道,2015年3月份,在浙江寧波一位女子,在汽車濺了一身水後,並沒有忍氣吞聲,而是記下了車牌號碼,然後直接撥打110報警。隨後經過民警核查確認情況屬實,找到並責令車主賠禮道歉,最終這位女子也獲得100元洗衣賠償款。而當地民警也曾在接受採訪時表示,受害人用手機拍攝車號,也可以撥打122報警電話舉報,會有路面民警進行相關處理。

據瞭解,在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確實沒有明確規定,車輛過積水時必須減速慢行,似乎僅能涵蓋到文明與道德的範疇,而也許正是這個原因,個別司機才在雨天駕車時不夠重視,無視路人權益。

22日,華商報記者也就此諮詢了一名執勤交警,交警表示,雨天通過積水路面時,無論是機動車還是非機動車駕駛人,都應該保持直線低速,避免急閃急避,高速搶道。一旦造成濺水,不僅會對自己車輛造成損害,同時積水也容易使車子方向偏移,造成交通事故。

那麼,對於“車輛濺水”這件事兒,法律上又是怎麼界定的呢?這位民警表示,這是屬於民事侵權行為,侵害了受害人的財產權益。如果駕駛人的濺水行為對其他人造成利益損害,受損方有權向其索賠,“如果受害人記住了車號,也可報警,民警一般也會進行協調處理。”

華商記者 楊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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