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2000元+記12分 無棣交警查獲一輛套牌車

無棣 陽信 交通 轎車 海報濱州 2019-05-26

2019年5月20日16時10分,205國道河溝交警執法站公安交通集成指揮平臺報警發現一“魯MYJ8XX”套牌車。接警後,無棣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交管科值班民警迅速布控,5分鐘後將該違法嫌疑車查獲。經查,該車實際號牌為魯M52XX7,駕駛人宋某(男,35歲,陽信縣河流鎮河流村)為躲避電子抓拍,將自己報廢多年的一臺麵包車上的牌子掛到現在駕駛的尼桑轎車上,準備從陽信到無棣買點東西,沒想到剛進無棣就被查獲。

罰款2000元+記12分 無棣交警查獲一輛套牌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第三款之規定,無棣縣公安局對宋某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違法行為給予一次記12分、罰款2000元的處罰。其原有的B2駕駛證也因超12分受到降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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