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保護公眾正當使用電影物料,《龍牌之謎》太小肚雞腸'

文章 法律 法務 新京報 201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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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眾號“桃桃淘電影”(下稱“桃桃”)被投訴了。起因是該公眾號於8月18日發了一篇推文《媽呀,這種跨國大製作也不行了?》,內容是對正在上映的電影《龍牌之謎》的介紹。在隨後的三天裡,該公眾號連續被投訴了5次,投訴內容如下:

該文章未經授權使用我司委託方影視作品《龍牌之謎》的劇照、海報、預告片等影視素材,侵犯著作權;且該文章內容詆譭我司委託方影視作品《龍牌之謎》為“爛片”,侵犯名譽權;煩請立即刪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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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眾號“桃桃淘電影”(下稱“桃桃”)被投訴了。起因是該公眾號於8月18日發了一篇推文《媽呀,這種跨國大製作也不行了?》,內容是對正在上映的電影《龍牌之謎》的介紹。在隨後的三天裡,該公眾號連續被投訴了5次,投訴內容如下:

該文章未經授權使用我司委託方影視作品《龍牌之謎》的劇照、海報、預告片等影視素材,侵犯著作權;且該文章內容詆譭我司委託方影視作品《龍牌之謎》為“爛片”,侵犯名譽權;煩請立即刪除,謝謝!

法律保護公眾正當使用電影物料,《龍牌之謎》太小肚雞腸

《龍牌之謎》劇照。

當然,這並不是公眾號第一次被投訴,大家似乎也習慣了這種“乾打雷不下雨”的狀態,反正迄今為止,裁判文書網還沒有一例因為評論者使用劇照而被版權方訴至法院的先河。

根據《網絡信息傳播保護條例》第六條,通過信息網絡提供他人作品,屬於下列情形的,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一)為介紹、評論某一作品或者說明某一問題,在向公眾提供的作品中適當引用已經發表的作品。對任何公眾號而言,在講述某個作品的過程中配上相應插圖,不構成侵權。尤其是電影作品,我們知道,電影的畫面是連續不斷的,單獨截一張圖,或者幾分鐘的預告片,我們根本不可能知道電影講了什麼故事。

那麼,公眾號使用電影宣發時用到的海報、劇照需要經過授權嗎?筆者認為不需要。

首先是因為,公眾號使用這些素材時,並不違背電影產權方的利益。我們知道,電影的發行對電影的票房會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因此片方會花大力氣去宣傳電影。所以海報、劇照、宣傳片發表的目的就是為了讓大家傳播、評論,在此意義上,我們使用這些素材,本就是著作權法意義上“合理使用”的範疇。

其次,劇照、海報、預告片作為電影的衍生品,本身並不能代替電影的故事情節本身。所以單純使用這些素材,也只是在素材基礎上討論電影,核心依然是電影。在這個意義上,電影素材的傳播,如果片方沒有做出相關的“明示反對”,那麼就是默認大家使用的。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評論的人給出的評論是負面的,會不會侵犯名譽權呢?其實也不會。畢竟在公共事務的討論中,誰能保證聽到的都是正面評價呢?根據《條例》第六條,我們也沒有看到評論介紹必須是正面的規定。

當然,我們還是需要區分惡意誹謗和合理批評的界限,在討論作品過程中,應當就作品而討論作品,並不應將對電影的評論轉向相應的人身攻擊範疇。

至於一個作品是不是爛片?互聯網環境,版權方還需要多一點“容人之量”吧。

□田晨(法務工作者)

新京報編輯 吳龍珍 校對 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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