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於2017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它將怎樣影響你我的網絡生活,又將如何為個人網絡信息安全護航呢?下面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禁止實施網絡詐騙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46條規定:
任何個人和組織應當對其使用網絡的行為負責,不得設立用於實施詐騙的網站、通訊群組。違反此條規定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關閉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
另根據刑法的規定,利用網絡實施上述詐騙行為,達到法定金額,應追究刑事責任。涉嫌詐騙罪。
2、禁止網上傳授犯罪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46條規定:
任何個人和組織應當對其使用網絡的行為負責,不得設立用於傳授犯罪方法的網站、通訊群組。違反此條規定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關閉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
根據刑法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承擔他人所犯罪行同等法律責任。
3、禁止網上製作或銷售違禁、管制物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46條規定:
任何個人和組織應當對其使用網絡的行為負責,不得設立用於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的網站、通訊群組。違反此條規定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關閉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
因此,網店需注意了!!
4、禁止設立自殺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46條規定:
任何個人和組織應當對其使用網絡的行為負責,不得設立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違反此條規定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關閉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
網絡上討論自殺的方式,鼓吹、教唆他人自殺。有人相約尋死日期。更有自殺經驗的“過來人”詳細描述整個自殺過程。這些事,統統不能做!
5、出售、購買他人信息,違法!
還在為個人信息洩露煩惱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44條規定: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違反此條規定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0萬元以下罰款。
出售他人個人信息,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44條規定: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違反此條規定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0萬元以下罰款。
“人肉搜索”均屬違法。
另據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6.禁止傳播暴力,淫穢信息
《網絡安全法》第十二條國家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使用網絡的權利,促進網絡接入普及,提升網絡服務水平,為社會提供安全、便利的網絡服務,保障網絡信息依法有序自由流動。
任何個人和組織使用網絡應當遵守憲法法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害網絡安全,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宣揚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傳播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以及侵害他人名譽、隱私、知識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等活動。
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涉嫌傳播淫穢物品罪。‘快播案’就是前車之鑑。
文明上網,遵紀守法,筒子們一定要記住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