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實施鐵路安全管理條例:“霸座”可處2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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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有一件關乎出行的大事。

《廣西壯族自治區鐵路安全管理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將於10月1日起正式施行。9月12日,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對條例進行了解讀。

記者瞭解到,《條例》對旅客的行為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將霸座、在站臺上滯留、翻越站臺、傳播謠言等14類危害鐵路站車秩序和安全的行為,納入了禁止範圍。此外,《條例》還明確,旅客如果實施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或被納入失信系統。

14類禁止行為

(1)干擾檢票閘機或者車門開、關,強行進出檢票閘門、上下列車;

(2)在站臺上滯留、翻越站臺;

(3)擅自進入鐵路線路、車站封閉區域和其他禁止通行區域;

(4)擅自進入列車司機室、機械室等工作區域;

(5)擅自進入設備管理和行車調度等工作場所;

(6)強佔他人席位;

(7)圍堵列車、阻礙發車、拒絕下車等影響列車運行;

(8)在鐵路線路上放置、遺棄障礙物;

(9)向運行中的列車拋擲影響行車安全的物品;

(10)在禁止吸菸的列車上、列車的禁菸區域內吸菸或者能夠產生煙霧的香菸替代品,以及在動車組列車上使用能夠誘發煙霧報警的自帶加熱食品等;

(11)毆打、謾罵、侮辱車站和列車工作人員;

(12)干擾鐵路計算機信息系統;

(13)傳播影響鐵路安全的不實信息;

(14)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危害鐵路站車秩序和鐵路安全的行為。

處罰

違反第1項至第6項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的罰款;違反第7項至第14項規定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旅客的行為,《條例》不僅給出了明確的禁止範疇,霸座、在站臺上滯留、翻越站臺等行為,都將面臨處罰。《條例》還明確,有關部門和鐵路運輸企業要建立健全鐵路旅客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將擾亂鐵路站車運輸秩序且危害鐵路安全等的行為進行記錄,並按照規定推送全國和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臺。有關部門和鐵路運輸企業應當按照規定對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條例》也禁止旅客在動車組列車上使用能夠誘發煙霧報警的自帶加熱食品等。記者瞭解到,《條例》屬於廣西地方性法規,旅客如果想使用自帶加熱食品,在其他地區沒有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待列車駛出廣西境內即可。

除了這些,《條例》中還有明確了一些不能做的行為。

鐵路保護區嚴禁搭建塑料大棚

廣西屬於沿海地區,受颱風的影響大。塑料薄膜、彩鋼瓦、鐵皮等輕飄物,一旦被風吹到鐵路電力線路上,就會影響列車運行,造成列車晚點甚至影響旅客出行安全。據介紹,2019年以來,廣西一共發生了110起類似事故。例如,2019年3月,桂林市某房地產公司在距離衡柳高鐵60米外搭建了彩鋼瓦板房,結果彩瓦剛被大風吹走,搭在鐵路供電接觸網及線路上,造成高鐵線路中斷125分鐘,影響9列動車等。

對此,《條例》也規定,在鐵路線路保護區內禁止採用彩鋼瓦、鐵皮、塑料薄膜搭建板房、彩鋼棚、塑料大棚,懸掛廣告牌(匾);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外五百米範圍內利用塑料薄膜、彩鋼瓦、鐵皮等輕質材料建造生產生活設施的,其產權人或者管理人應採取安全措施,加強日常管理,防止其危及鐵路安全。此外,《條例》也禁止燃放煙花、焰火或焚燒垃圾、祭品等排放煙霧、粉塵、火焰、廢棄物質的行為,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危及鐵路安全的行為。

處罰:違反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鄉建設、公安、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責令改正或者責令限期拆除,對單位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

鐵路兩側500米內禁飛無人機

除了彩瓦剛、塑料薄膜等輕飄物,風箏、無人機等容易影響鐵路電力線路的低空飄浮物體,也被納入了管理範圍。

《條例》明確規定,禁止在鐵路電力線路(包括電氣化線路供電接觸網設備)導線兩側各500米範圍內飛行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或者升放風箏、氣球、孔明燈等低空飄浮物體。確因現場勘查、施工作業需要飛行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的,應當按照規定獲得批准,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並提前5個工作日通知鐵路運輸企業。

處罰: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沿線林木危及鐵路安全將被砍伐

廣西山多樹多,加之雨水充沛,林木生長速度快,林木侵佔鐵路線路的情況時有發生。截至2019年9月,在鐵路沿線五十米範圍種植樹木、植物,導致林木被大風吹刮傾倒侵入鐵路線路、影響行車的事故,一共發生了43件。2019年7月,玉林市興業縣某村民在黎湛鐵路安保區內種植的樹木,被大風吹倒在石鼓塘站至興業站間鐵路線路上,造成鐵路中斷行車38分鐘,造成6趟列車不同程度晚點。

為此,《條例》規定,嚴禁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種植影響鐵路安全和行車瞭望的樹木等植物。鐵路運輸企業加強對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和安全保護區外50米範圍內既有林木的巡查,情況緊急危及鐵路安全的,鐵路運輸企業可以先行處置,並及時向林業主管部門報告。依法應當補償的,按照市縣公佈的青苗補償標準給予一次性補償;補償後再行種植或者自然生長影響鐵路安全的林木,應當砍伐,並不予補償。

處罰:除由鐵路監督管理機構依法處罰以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有關單位或個人限期遷移或修剪、砍伐。

隧道附近施工需要簽訂安全協議

廣西屬於山區,鐵路線路的橋隧比例高。對於橋樑、隧道這些需要特別注意的路段,《條例》也有相關的規定:在鐵路隧道上方中心線兩側各二百米範圍內,進行新建山塘、開挖河道、打井取水等可能影響隧道安全的施工作業,相關單位事前與鐵路運輸企業協商一致並簽訂安全協議,採取措施防止危及鐵路安全;鐵路橋樑下方鐵路用地進行封閉管理或者保護性利用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佔用鐵路用地。

處罰:違反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利、市場監督等主管部門按照管理權限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恢復原狀,可以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原標題:廣西實施鐵路安全管理條例:“霸座”可處2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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