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通報8起不按規定報告個人事項案件

投資 婚姻 法制 時政 紅網 2017-04-07

紅網長沙4月6日訊(瀟湘晨報記者 李柯夫)日前,郴州市紀委將2016年以來查處的8起處級領導幹部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的典型案件進行通報。

這些案件分別是:市商務局原副處級幹部陳曉梅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因私出國(境)情況問題。宜章縣委原副書記張衛星不按規定如實報告房產及投資情況問題。汝城縣原常委、縣政府原常務副縣長陳向華不按規定如實報告房產、投資及購買股票等情況問題。市環保局原黨組副書記、原局長曹元生不如實報告個人房產情況問題。市財政監督檢查局原局長全良娥不如實報告本人及配偶房產情況問題。市精神病醫院原副院長王永華未如實向組織報告本人婚姻變化情況問題。市重點辦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朱江不如實報告個人財產及投資情況問題。市水利局副處級幹部何金勤未如實報告個人投資情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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