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一中院通報非法集資案件情況 守好錢袋子當心被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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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一中院通報非法集資案件情況 守好錢袋子當心被套路

天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昨天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該院審理非法集資案件情況,並向公眾做出提示:自覺抵制誘惑,保護好自己的錢袋子。2016年至今,市一中院共受理非法集資案件92件,其中一審8件,二審上訴、抗訴案件84件。案件涉及面廣、參與人員多、涉案金額高,但追贓數額往往較少,不僅給人民群眾造成重大財產損失,而且嚴重破壞了國家金融管理秩序,影響社會和諧穩定。

近年來,犯罪分子假意迎合社會公眾對個人資產保值、增值的理財需求,從過去的農林礦業開發、民間借貸、房地產銷售、原始股發行、加盟經營、產品銷售等領域,向民間投融資、P2P網絡借貸、私募股權投資、虛擬貨幣轉變等行業或領域發展蔓延,包裝升級為投資理財、財富管理、房地產理財、股權理財等形形色色的網絡理財產品,並且承諾有擔保、低風險、高回報等。

此外,此類犯罪的手段也更為隱蔽,迷惑性更強。比如,犯罪分子往往會註冊登記一家公司,在繁華地段的一些豪華寫字樓內租用辦公房間,將其包裝成實力雄厚的正規、連鎖企業;有的打著“金融創新”“經濟新業態”“資本運作”的旗號,以具體項目、債權標的、擔保物為依託,看上去業務流程、合同文本等專業規範;有的夥同不法公司編造項目標的,用虛假軟件虛構資金往來,造成公司經營良好的假象,誘騙群眾上當受騙;有的採取自融自保的方式,與集資參與人約定在公司不能給付本金利息時,由第三方公司代為償還;有的在社區、超市、公園搞貼身營銷,瞄準老年人打親情牌;還有一些犯罪分子不惜投入重金,通過媒體進行包裝宣傳,邀請名人、學者幫助宣傳造勢,欺騙誤導性更大。犯罪分子還藉助互聯網技術,將資本運作、私募股權、互聯網金融等模式移植到犯罪活動中,“互聯網+傳銷+非法集資”模式的案件多發。

市一中院高度重視非法集資案件的審判工作,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犯罪,為本市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與此同時,法官提醒公眾,人民法院通過刑事審判依法懲治非法集資犯罪只是事後的手段,防範犯罪行為的發生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參與。

首先,要摒棄貪小便宜的心理,無論犯罪分子的手段花樣如何翻新,其以“高回報相誘惑”的實質沒有變化,公眾要認清非法集資的危害性,堅信“天上不會掉餡餅”“沒有免費的午餐”。其次,公眾要樹立正確的投資理財觀念,高收益往往伴隨高風險,沒有穩賺不賠的生意。特別是一些不規範的經濟活動,更是隱藏著巨大的風險,一定要選擇合法的投資渠道。再有,公眾應增強風險防範和自擔意識,對一些單位或個人以高額投資回報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債券、基金和開發項目的,一定要擦亮眼睛。

公眾在遇到以下情況時,務必要提高警惕:

1.以賺外快、消費返利為幌子的;

2.以投資境外股權、期權、外匯、貴金屬等為幌子的;

3.以投資養老產業可獲高額回報或免費養老為幌子的;

4.以私募入股、合夥辦企業為幌子而不辦理企業工商登記的;

5.以投資虛擬貨幣、區塊鏈等為幌子的;

6.以扶貧、慈善、互助為幌子的;

7.在街邊、小區、商場、超市等發放廣告的;

8.以組織考察、旅遊、講座等方式招攬老年人的;

9.投資、理財公司網站及服務器在境外的;

10.要求以現金方式或向個人賬戶、境外賬戶繳納投資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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