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前員工離職後開發手遊搶佔《王者榮耀》份額,被判賠1940萬元

員工找到了新工作,原單位的老闆還可以不同意嗎?別說,老東家可能真有這個權利。上海一名年薪百萬的遊戲大咖就遇到了競業限制的麻煩,法院終審認定其違反競業限制義務,需要支付1940萬元違約金!

作為普通人,只要換工作,也有可能碰到競業限制的糾紛,那麼究竟什麼是競業限制呢?

騰訊前員工離職後開發手遊搶佔《王者榮耀》份額,被判賠1940萬元

圖文無關

騰訊前員工違反競業限制

徐某原來是騰訊公司遊戲部的一名管理人員,深度參與了騰訊公司多款遊戲的開發,簽有競業限制協議。

2014年,徐某離職,註冊了自己的公司,自己開發網絡遊戲。徐某公司開發的手遊《Mobile Legends》推出後,迅速在網上走紅。

而此時,遊戲市場上最火的是騰訊公司的《王者榮耀》。徐某公司的遊戲與《王者榮耀》形成了競爭,搶佔了後者的市場份額。騰訊公司一紙訴狀將徐某告上了法庭。經過一審、二審,法院最終認定徐某違反競業限制義務,支付1940萬元違約金。

騰訊前員工離職後開發手遊搶佔《王者榮耀》份額,被判賠1940萬元

競業限制是什麼?

據浦東法院民事審判庭長期辦理勞動爭議的孟高飛法官介紹,競業限制就是限制競業,即限制你從事與原單位有競業關係的業務。

競業限制,限制哪些人?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除了高管、高工,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也適用競業限制。也就是說,只要你在工作過程中知悉或者可能知悉公司的商業祕密,公司都可以和你約定競業限制。

為什麼要限制競業?

有人可能要問了,我在一個行業工作多年,離職後不去熟悉的行業,不從事擅長的領域,之前學得的本領不是無處施展了嗎?原來,競業限制的目的就是通過限制擇業自由權,來保護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所蘊含的競爭利益。當然,也不能平白無故被限制。

孟高飛介紹,一是有一定期限,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不得超過2年。二是在競業限制期內,要給予員工以經濟補償,保障基本的生活需要。經濟補償的數額,交由當事人自由協商。可以是原工資的50%,也可以是30%或20%,但一般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如果雙方未協商過,或協商不成,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的規定,勞動者可以按原工資的30%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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