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快遞員下跪:就算“癥結”未反轉也需釐清事實

跳槽那些事兒 中國網 2019-06-16

一家之言

就算問題焦點難被“轉移”,也不意味著釐清事實不重要。未經剪輯的事實,也能讓輿論對涉事各方有更公允的評價。

在一紙民警撐腰式證明的“加持”下,“女快遞員遭惡意投訴後下跪”事件持續發酵。眼看著此事就要在“快遞員被免罰”、“快遞協會研究建立不良用戶黑名單”的後續劇情中走向尾聲,因此事成千夫所指的投訴者張某、涉事女快遞員聶某的事後“澄清”,又讓此事波瀾再起,面臨反轉的可能。

張某稱,自己的投訴並不是針對快遞員,而是針對快遞公司“用假包裹進行補償”的欺騙行為;他還認為,開具證明的民警執法時言語粗暴、態度強硬,他已向當地公安機關投訴該民警;他眼下正準備申請行政複議,要求警方道歉並恢復其名譽。

女快遞員聶某則發聲稱,被公司扣2000元工資和開除系自己謊稱,是為博得投訴人同情而撤銷投訴。

難道又應驗了“每逢大事多反轉”的後真相時代定律?隨著兩名關鍵的當事人都發出“闢謠”聲音,這成了很多網友內心本能生成的疑問。

在我看來,此事的故事梗概有無反轉還不好說,但癥結性問題很難反轉得了——這裡的“癥結”,就是快遞企業“以罰代管”的畸形管理文化,以及壓力向基層員工傳導的投訴應對機制。

該事件中,客戶與快遞員的衝突,本質上是快遞企業內部管理問題外溢,最終向末梢上的服務者與被服務者轉嫁的必然結果。而那種不分青紅皁白、有投訴就扣錢,將樹立市場口碑的重壓壓在底層員工身上的做法,就表明企業既有的制度欠合理。

就此事來說,來龍去脈的確在多個細節處存在“事實性變動”,但這無礙對背後制度紕漏的反思,畢竟問題根源依舊在企業那兒。

可也要看到,就算問題焦點難被“轉移”,這也不意味著釐清事實不重要。雖然現在說劇情反轉為時尚早,但真相本是釐清個案中基本是非的關鍵依據。畢竟無真相則無是非。

當事客戶張某稱,他投訴針對的是“甲快遞冒充乙公司”的欺騙之舉,而非個人,認為其名譽受到那份“硬核證明”的貶損。考慮到他曾要求聶某補發時用郵政發貨、掉了一隻芒果後被賠一整箱仍投訴等情節,再結合其確有“受騙”的經歷,公眾對其4次投訴是否算惡意投訴、整體表現是否得當,難免會有自身認知和判斷。

而遭投訴女快遞員聶某否認被公司扣2000元和被辭退風險,到底是否屬實,在網上也引發了很多揣測。其口徑之變背後有沒有什麼隱情,還不好說。

若她此前涉及罰款的說法真的是撒謊,那沒準也是自保策略,屬於有瑕疵的“博同情”,公眾不宜苛責。但這可能導致“新聞事實”在真實情況之上發生“板塊位移”,最終誤導民警也欺騙公眾感情,並將投訴人置於更不利的輿情處境。

說到底,事件的“前因”與“後果”的連貫性不可割裂。“前因”的任何微調,都可能讓“後果”變成另一種情形。所以,就此事看,即便“癥結”未反轉,釐清事實仍很關鍵。

□佘宗明(媒體人)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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