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解讀之五 健全規範程序 科學嚴肅問責'

跳槽那些事兒 政治 廊坊市紀委監委網站 2019-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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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元旦後上班第一天,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紀委監委轉發了該區環境衛生管理處原黨總支書記、處長駱紹平因職務犯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的消息。而此案並未到此止步。

“駱紹平出問題,少不了‘土壤’和‘溫床’,尤其反映出主管單位區城管局黨委存在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的問題。”富陽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對此案“一案雙查”。很快,啟動調查的呈批報告經區紀委主要負責人審批後,報請富陽區委書記批准。

經查,富陽區城管局黨委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對下屬單位環衛處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監督沒有抓早抓小,對環衛處內控制度建設、高危廉政風險點防範工作領導、指導、監督不到位,以致發生多起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對此,該局黨委書記夏某、分管領導申屠某,都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富陽區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分別給予夏某、申屠某黨內警告處分,並由區監委向該區城管局發出《監察建議書》,要求該局完善監管制度,加強廉政建設,切實整改到位。

“本案從一開始,我們就嚴格按照程序要求,力求做到精準問責。”案件調查組組長陸立榮說,宣佈問責決定時,夏某和申屠某均坦承自己沒有履行好管黨治黨政治責任,造成嚴重後果,對於問責決定完全接受,並對《監察建議書》指出的問題拿出了具體整改方案。

2016年《問責條例》實施以來,問責持續深入,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但在實踐中,也有些地方出現了問責不規範等問題,如根據個別領導決定隨意啟動問責程序,發生事故後為儘快平息輿論和應付上級,在一些問題未進行充分調查、未核實清楚的情況下草率作出問責決定,產生不良影響,嚴重損害了問責工作的嚴肅性。

參加此次修訂的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法規室負責人表示,此次《問責條例》修訂,堅持問題導向,著眼規範問責、精準問責,增加問責程序,從啟動、調查、報告、審批、實施等各個環節對問責工作予以全面規範,努力做到嚴肅問責、規範問責、精準問責、慎重問責。

新修訂《問責條例》增加問責程序的一大特點,是強化了上級黨組織對問責工作的領導和監督。《問責條例》明確了紀委、黨的工作機關啟動問責調查、作出問責決定等有關事項應當報經同級黨委或者其主要負責人批准的情形;規定對於應當啟動問責調查未及時啟動的,上級黨組織應當責令有管理權限的黨組織啟動,根據問題性質或者工作需要,上級黨組織可以直接啟動問責調查,也可以指定其他黨組織啟動。通過這些規定,有利於進一步壓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將制度的剛性立起來,督促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幹部強化政治擔當、積極主動作為,以高度負責的精神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落實落地,把各項工作做細做好。

新修訂《問責條例》對問責程序的健全規範,使審批流程更加明確具體,給問責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南。有關問責程序的規定中,“審批”“批准”一共出現5次,其中,“審批”出現2次,“批准”出現3次,具體規定在第九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中,涉及啟動問責調查、形成調查報告、作出問責決定等事項,均為問責工作的關鍵環節。通過完善這些環節的審批程序,可以有效增強問責工作科學性和嚴肅性。

增加問責對象權利保障和救濟程序也是此次《問責條例》修訂的特點之一。申辯權、申訴權,是黨章賦予黨員的權利,在《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監督執紀工作規則》中有具體規定,一些地方此前也在問責工作實施辦法中予以明確。如《廣東省黨的問責工作實施辦法》和《重慶市實施〈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辦法》中都設置了聽取被問責人意見、申訴等程序。

新修訂《問責條例》吸納、提煉實踐經驗,增加了問責對象申辯、申訴的程序。其中,第十一條規定,問責事實材料應當與調查對象見面,聽取其陳述和申辯;第二十條規定了問責對象對問責決定不服的申訴程序。這樣,一方面給了問責對象充分表達意見的機會,保障了其黨員權利,另一方面有利於問責對象對問責決定的信服和執行。

此次修訂《問責條例》,通過進一步健全完善問責程序,強化規範問責、精準問責,體現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並重,充分發揮問責工作激發黨員幹部擔當作為積極性的作用,讓問責工作真正發揮弘揚正能量、鼓勵新擔當、激發幹部幹事創業精氣神的作用。(記者劉一霖)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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