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打算離婚的女人,都應該先看看這本書'

蘇青 不完美媽媽 張愛玲 鄧文迪 建築 經濟 平凡女人的成長 2019-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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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個打算離婚的女人,都應該先看看這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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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才幾個月的時候,同事就離婚了。她很佩服自己,用她的話說,沒有幾個女人敢在那樣的時候,並且在一無所有的情況下離婚的。(當然,事實上,她分得了一套房,孩子隨父親,她不用負擔孩子開銷。)

確實,新時代的女性,敢離婚。同事並不是個例,甚至有夫妻一言不合就離婚。

現在的很多自媒體也在鼓吹這種現象,把離婚評價為有勇氣、敢於追求、有個性、獨立,不向生活妥協,等等。

女性似乎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揚眉吐氣過,想把男人一腳踢開就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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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離婚後就真的幸福了嗎?

肯定的。不少女人離婚後重獲自由,找到了真愛,或者找到了更好的對象,甚至改變了人生,比如耳熟能詳的例子,鄧文迪。

還有一些極端的例子,我在一個公眾號上就看到了不少。比如某女離婚後睡了很多個優秀男人,每一個都讓她大發了一筆財,或者生意事業方面更上一層樓。女主在離婚後是如此地自由與順風順水,看得每一位被婚姻困住的已婚婦女都想重獲單身。

但我想能這樣的女人不僅需要顏值高、智商高,還非得有手腕、有手段,而且必須下手快、準、狠。

然而,並不是每一個離婚的女人都能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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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讀蘇青,一位在民國時期與張愛玲齊名的海派女作家。

她在27歲那年因不堪忍受丈夫家暴與出軌,憤然離婚。她那時已有三個孩子,並且離婚後一無所有。

即使在今天,作為三個孩子的母親,並且離婚後會一無所有,離婚也需要足夠大的勇氣吧。

其實,蘇青當時所需要的勇氣比我們今天女性離婚需要的勇氣大得多。今天的女性大多有職業,父母有家底,夫妻沒有孩子或者只有一個孩子,離婚後夫家多少也有點補償或者分些財產,而且處在和平、寬容、開明、繁榮的社會裡。而那時的蘇青,什麼都沒有。

離婚後,蘇青為了活下去,被迫成為了一名職業女性。當然,也成為了一名成功的職業女性。有人對民國時期眾多女作家的收入進行過統計,排在榜首的並不是人們印象中的張愛玲,而是蘇青。然而,戴著“民國女作家首富”桂冠的蘇青,她的生活並非人們想象中的那麼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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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青的代表作有《浣錦集》、《結婚十年》,和《續結婚十年》等。在《續結婚十年》裡,蘇青真實又殘酷地描寫了離婚女子的生活。

她寫離婚後對家庭生活的嚮往,她寫與他人交歡,她寫自己流產時前夫正大張旗鼓地再婚,她寫與前夫所生孩子被後妻虐待,她寫離婚後生活的困頓窘迫,她寫沉淪中的掙扎。········

《續結婚十年》裡有很多蘇青作為離婚女人的感悟,比如:

天下竟沒有個男人是屬於我的他們也常來,同談話、同喝咖啡,有時也請我看戲,而結果終不免一別。他們別開我,就回家休息了,他們有妻,有孩子,有小小的溫暖的家,就算是同我很要好,又怎肯放棄他們的已經建築起來的小家庭呢? ”

《續結婚十年》裡也有很多蘇青對離婚女人的分析,比如:

“第一,在年齡方面說,現在我的對象便減少了,我得剔去三十歲以下的,專在四十左右的隊伍中找。四十左右的男人還會沒有家嗎?他又不肯為我而離婚。我要嫁他,只好眼巴巴地盼望也太早死,他的太太就是死了還有孩子呢,真討厭!而且一個女人痴心等待另一個女人的死,那是沒有把握的事,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何日才得實現呢。假使她死了,而我也更老了,那時男人是不是還肯同我結婚呢!”

“我得找個現成的,然而現成的鰥夫可又是這麼少呀!在我認識的朋友中,就只有徐光來,最近聽說他要同院長的女兒訂婚了。唉,男人若稍有地位,中年喪偶比青年未婚時更吃香,然而女人呢?賢的年齡比我大兩歲,現在我們離婚了,他很容易的可以找到一個年齡比我輕十歲的女人,但是我卻只可以找年齡比他大十歲的男人了,而且還不穀易,因為年齡比他大十歲的男人,在原則上仍舊是想娶年齡比我小十歲的女人的,天哪!”

“不得已而求其次,男人的價值原不在於年青,我得找個有地位的。然而有地位的人又怎肯娶個再嫁婦呢?他也許會同我好,同我好卻不向我求婚,我失望了,只好說是我原不希罕嫁人的。我情願胡調,那是玩弄男人。然而,憑良心說,我又何嘗真心要玩弄男人呢?一個女人要玩弄男人是不可能的,必定是他也想玩弄你了,故而將計就計。我對一個男人表示好意,起初總是痴心妄想的要託以終身,要給些顏色給以前的丈夫看看:“喏!我現在不是有了比你更好的配偶嗎?”然而事實上是好雖好了,怎奈對方不肯做我的配偶啊!”

“我發覺自己之被欺一——不是被欺於對方,而是自己的希望過奢,騙了自己了,對方又何嘗向我求過婚呢?我覺得悔恨交併,卻又不肯說出來給對方瞧低了,所以只好忍著眼淚說是我本來也只同你玩玩的。如此雙方承認是玩之後,誰也用不著對誰負責任了,結果又是女人多吃虧。”

種種細節毫無修飾地出現在蘇青的文字中,讓人感到沉重、灰暗而悲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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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位同事離婚已經四年了,這四年,她其實活得相當好,成了一位女漢子,經濟獨立,事業發展順利,並且因為個人時間多,還培養了一些愛好,活成了大家羨慕的樣子。

但最近才知道,她找了個固定的男朋友,比她大好幾歲,而且女兒已經初中。這個男朋友不怎麼掙錢,沒房,住在她那裡,家裡的費用也基本由她負責。她說她堅決不結婚,我想她的顧慮是怕男方分得些她的財產,也怕一旦結婚,失去被寵的感覺。

她原來的老公固然有錯,但至少顏值、年齡相當,有正式工作,一起買房還房貸,經過戀愛畢竟有些情感,沒有經過離婚財產搶奪前也還是有些人情味。她也不用顧慮財產會留不到自己孩子手中。

我想,每一個打算離婚的女人都可以先看看蘇青的《續結婚十年》,不是說不能離婚,而是避免盲目和一時衝動。正如馬伊琍所說:“戀愛雖易,婚姻不易,且行且珍惜”。

當然,每個人的情況不一樣,該放手還是要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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