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言法事拒上領獎臺,應視為對獎牌的放棄'

"

來源:檢察日報


"

來源:檢察日報


明言法事拒上領獎臺,應視為對獎牌的放棄


7月21日,中國選手孫楊獲得世界游泳錦標賽男子400米自由泳冠軍。賽後頒獎儀式上,發生了不和諧的一幕:在比賽中不敵孫楊獲得亞軍的澳大利亞選手霍頓,在領取銀牌的時候,全程站在原地,拒絕登上領獎臺。談到霍頓的無禮行為,孫楊說:“我認為頒獎儀式是非常神聖的,代表著國家,站上領獎臺是對比賽的尊重、對自己國家的尊重和對手的尊重。你可以不尊重我,但是你必須尊重中國。”

霍頓並不諱言,自己不想和孫楊站在同一領獎臺。向孫楊“發難”,於他早不是頭一回了。希望用“盤外招”干擾孫楊,實現用正常途徑難以實現的目標(戰勝孫楊),對此,孫楊表示,不會受這種“小伎倆”的影響。鑑於用拒絕領獎等方式表達訴求(有些訴求看起來還很正當)的不少(不止體育賽場,文藝圈也常有),有必要說說其中是非。

孫楊將站上領獎臺歸結為“三個尊重”:“對比賽的尊重”“對自己國家的尊重”“對對手的尊重”,說得真好。限於篇幅,今天重點說“對比賽的尊重”。一項比賽,不算之前籌辦、準備,僅比賽階段,從發令槍響到頒獎結束運動員走下領獎臺,是一個完整過程,任何一個環節出現問題,結果都難說圓滿。有時問題出乎預料,一旦發生除了遺憾別無他法,但如果麻煩系人為製造,則難以原諒。韓國光州現場的觀眾用噓聲表達了對鬧劇製造者的不滿。據霍頓透露,他曾要求第三名也拒上領獎臺,遭到拒絕,否則鬧劇會更大。

霍頓不上領獎臺,是為了用“盤外招”干擾孫楊,而有些運動員拒絕領獎,理由似乎正當得多。前不久的美洲盃足球賽,阿根廷獲得銅牌,賽後,季軍爭奪戰被紅牌罰下場的梅西拒絕回到賽場領取獎牌。梅西的不滿,除了本場被罰下,也包括他認為之前的比賽阿根廷隊沒有得到裁判公正對待。對於可能遭遇的禁賽,梅西表示:“他們想怎樣就怎樣,但我必須說出真相。”

用拒絕領獎表達不滿,似乎具有某些正當性,“說出真相”更讓不少人點贊,但即使這樣,梅西“可能遭遇的禁賽”風險意味著,他的“維權”方式仍然是有問題的。錯誤在於,他該不該得紅牌,阿根廷是否遭遇不公對待,這些問題本可以通過另外途徑查清,但他卻選擇了“不尊重比賽”的方式。

處罰梅西的“靴子”尚未落地,我想介紹國內的一起處罰,看看“不尊重比賽”的後果可能有多嚴重。去年,天津銳虎足球隊在天津足協盃決賽中120分鐘內1:1戰平對手,在點球大戰中失利,最終拒絕出席頒獎典禮。去年11月,中國足協公佈處罰決定:銳虎足球隊被處以全國範圍禁賽36個月的處罰。儘管也有“36個月處罰是否過重”的聲音,但在必須處罰的問題上,沒有不同聲音。

回到霍頓的事情上。和梅西、銳虎足球隊壓根不到頒獎現場相比,霍頓出現在頒獎現場,只是堅持不上領獎臺,情節上似乎輕一些,但仍有可責之處。如果說,比賽取得好成績是獲得獎牌的實體條件,那麼,走上領獎臺,站在應該站的地方接受頒獎就是程序條件。除非特殊情況(身體受傷、突然不適等原因),獎牌可以在其他場合頒發,絕大多數時候,這樣的程序條件不可或缺。就像梅西不來頒獎現場,不可能私下給他發一塊獎牌一樣,霍頓不上領獎臺,不站到第二名的位置,應該視作對獎牌的放棄。事發突然,現場反應不及,國際泳聯官員將銀牌掛在站在原地的霍頓脖子上,但發了還可追回;進一步處罰,也許已在路上。之所以作後一個判斷,是因為如果獲獎運動員想怎麼站就怎麼站而沒個說法,領獎臺很快會亂了套。

(作者系資深時事評論員)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