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稱要告孫紅雷!警方凌晨通報情況'

孫紅雷 二手車 不完美媽媽 瀋陽 瓜子 交通 遼寧 南京廣播電視臺 2019-08-04
""女子稱要告孫紅雷!警方凌晨通報情況

“排除泡水車;排除火燒車;排除重大事故”

“259項專業檢測”

“車況舒心,買的放心”,

這是瓜子二手車直賣網的廣告。

然而,今年3月份,

孟女士卻買到了一輛人命肇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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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展示車的肇事記錄。遼瀋晚報、聊沈客戶端 記者 王迪 攝

消費者:

“原版原漆”竟是事故車

孟女士近日向媒體反映,今年3月24日,她和母親姜女士在瀋陽瓜子二手車嚴選直賣店購買了一輛二手車,價格13.94萬元。“我們是貸款買車,除了首付款4.6萬元、9%的服務費1萬多元,還有其他費用,總計交了5萬多元。”

當天,“瓜子二手車”的工作人員帶著孟女士和姜女士去辦理手續,把車過戶到孟女士母親姜女士名下。孟女士說,當時銷售人員稱,這輛SUV車是2年車,行駛1萬多公里,並承諾是“原版原漆”。

7月11日,孟女士進行車輛年檢,但被工作人員拒絕,質問她這車是怎麼買的。“他說這車有重大事故,沒結案,不能過戶的。”孟女士一頭霧水。

之後,孟女士找到瀋陽瓜子二手車嚴選直賣店,兩名工作人員與孟女士及其母親一起到瀋陽市公安局交警高速一大隊進行核實,涉事車輛確實曾發生事故並致乘車人身亡。

警方凌晨通報

涉事車不存在未結案違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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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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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女士近日向媒體反映,今年3月24日,她和母親姜女士在瀋陽瓜子二手車嚴選直賣店購買了一輛二手車,價格13.94萬元。“我們是貸款買車,除了首付款4.6萬元、9%的服務費1萬多元,還有其他費用,總計交了5萬多元。”

當天,“瓜子二手車”的工作人員帶著孟女士和姜女士去辦理手續,把車過戶到孟女士母親姜女士名下。孟女士說,當時銷售人員稱,這輛SUV車是2年車,行駛1萬多公里,並承諾是“原版原漆”。

7月11日,孟女士進行車輛年檢,但被工作人員拒絕,質問她這車是怎麼買的。“他說這車有重大事故,沒結案,不能過戶的。”孟女士一頭霧水。

之後,孟女士找到瀋陽瓜子二手車嚴選直賣店,兩名工作人員與孟女士及其母親一起到瀋陽市公安局交警高速一大隊進行核實,涉事車輛確實曾發生事故並致乘車人身亡。

警方凌晨通報

涉事車不存在未結案違法交易

女子稱要告孫紅雷!警方凌晨通報情況

針對此事,7月25日凌晨,瀋陽公安交警支隊通過官方微博發佈通報:

一、涉事車輛轉移登記情況

經查,涉事車輛於2017年3月3日首次註冊登記,車輛所有人為劉某某;該車於2019年2月26日,辦理了第一次轉移登記(俗稱二手車過戶),車輛所有人為聶某某;2019年3月25日,再次辦理了轉移登記,現機動車所有人為姜某,系視頻發佈人孟女士的母親。

二、關於涉事車輛交通事故的問題

2017年9月7日,駕駛人劉某某駕駛該車與一輛掛車追尾,導致乘車人徐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該交通肇事案於2017年底移送法院審理,並於當年結案,車輛隨之恢復正常狀態,不再受限過戶交易。

三、關於涉事車輛年檢的問題

該車於2017年3月3日首次註冊登記,享有新車六年免檢資格(每2年申領一次檢驗標誌)。但因發生過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再享受免檢政策,遂於2019年3月10日(轉移登記至姜某名下之前)在瀋陽市肇工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上線進行了安全技術檢測,檢驗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無需換領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

警方在通報裡明確指出,涉事車輛不存在未結案違法辦理交易的問題。

消費者:

若索賠無果,將起訴平臺及代言人

孟女士認為,花了這麼多的服務費,“賣給我的是一輛有涉及人命的重大事故車。嚴選在哪呢?安全放心在哪呢?

孟女士認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退一賠三”的規定,瓜子二手車在二手車銷售過程中沒有告知人命重大事故、及車輛事故後進行過大規模修復的事實,屬於欺詐行為。“應該在退車的基礎上,按照車價款的三倍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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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今年3月份,

孟女士卻買到了一輛人命肇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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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展示車的肇事記錄。遼瀋晚報、聊沈客戶端 記者 王迪 攝

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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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女士近日向媒體反映,今年3月24日,她和母親姜女士在瀋陽瓜子二手車嚴選直賣店購買了一輛二手車,價格13.94萬元。“我們是貸款買車,除了首付款4.6萬元、9%的服務費1萬多元,還有其他費用,總計交了5萬多元。”

當天,“瓜子二手車”的工作人員帶著孟女士和姜女士去辦理手續,把車過戶到孟女士母親姜女士名下。孟女士說,當時銷售人員稱,這輛SUV車是2年車,行駛1萬多公里,並承諾是“原版原漆”。

7月11日,孟女士進行車輛年檢,但被工作人員拒絕,質問她這車是怎麼買的。“他說這車有重大事故,沒結案,不能過戶的。”孟女士一頭霧水。

之後,孟女士找到瀋陽瓜子二手車嚴選直賣店,兩名工作人員與孟女士及其母親一起到瀋陽市公安局交警高速一大隊進行核實,涉事車輛確實曾發生事故並致乘車人身亡。

警方凌晨通報

涉事車不存在未結案違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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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此事,7月25日凌晨,瀋陽公安交警支隊通過官方微博發佈通報:

一、涉事車輛轉移登記情況

經查,涉事車輛於2017年3月3日首次註冊登記,車輛所有人為劉某某;該車於2019年2月26日,辦理了第一次轉移登記(俗稱二手車過戶),車輛所有人為聶某某;2019年3月25日,再次辦理了轉移登記,現機動車所有人為姜某,系視頻發佈人孟女士的母親。

二、關於涉事車輛交通事故的問題

2017年9月7日,駕駛人劉某某駕駛該車與一輛掛車追尾,導致乘車人徐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該交通肇事案於2017年底移送法院審理,並於當年結案,車輛隨之恢復正常狀態,不再受限過戶交易。

三、關於涉事車輛年檢的問題

該車於2017年3月3日首次註冊登記,享有新車六年免檢資格(每2年申領一次檢驗標誌)。但因發生過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再享受免檢政策,遂於2019年3月10日(轉移登記至姜某名下之前)在瀋陽市肇工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上線進行了安全技術檢測,檢驗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無需換領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

警方在通報裡明確指出,涉事車輛不存在未結案違法辦理交易的問題。

消費者:

若索賠無果,將起訴平臺及代言人

孟女士認為,花了這麼多的服務費,“賣給我的是一輛有涉及人命的重大事故車。嚴選在哪呢?安全放心在哪呢?

孟女士認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退一賠三”的規定,瓜子二手車在二手車銷售過程中沒有告知人命重大事故、及車輛事故後進行過大規模修復的事實,屬於欺詐行為。“應該在退車的基礎上,按照車價款的三倍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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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紅雷為瓜子二手車的代言人

目前雙方未達成一致。孟女士表示,如果索賠無果,將通過法律途徑起訴“瓜子二手車”及其廣告代言人孫紅雷

有律師表示:如果消費者與經營者的糾紛涉及虛假廣告問題,按照“新消法”的規定,不僅經營者需要擔責,包括廣告發布者在內的其他責任主體也需要承擔連帶責任,消費者可以向廣告代言人提起訴訟。

你支持孟女士起訴孫紅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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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孟女士找到瀋陽瓜子二手車嚴選直賣店,兩名工作人員與孟女士及其母親一起到瀋陽市公安局交警高速一大隊進行核實,涉事車輛確實曾發生事故並致乘車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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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涉事車輛於2017年3月3日首次註冊登記,車輛所有人為劉某某;該車於2019年2月26日,辦理了第一次轉移登記(俗稱二手車過戶),車輛所有人為聶某某;2019年3月25日,再次辦理了轉移登記,現機動車所有人為姜某,系視頻發佈人孟女士的母親。

二、關於涉事車輛交通事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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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於涉事車輛年檢的問題

該車於2017年3月3日首次註冊登記,享有新車六年免檢資格(每2年申領一次檢驗標誌)。但因發生過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再享受免檢政策,遂於2019年3月10日(轉移登記至姜某名下之前)在瀋陽市肇工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上線進行了安全技術檢測,檢驗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無需換領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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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師表示:如果消費者與經營者的糾紛涉及虛假廣告問題,按照“新消法”的規定,不僅經營者需要擔責,包括廣告發布者在內的其他責任主體也需要承擔連帶責任,消費者可以向廣告代言人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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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涉事車輛於2017年3月3日首次註冊登記,車輛所有人為劉某某;該車於2019年2月26日,辦理了第一次轉移登記(俗稱二手車過戶),車輛所有人為聶某某;2019年3月25日,再次辦理了轉移登記,現機動車所有人為姜某,系視頻發佈人孟女士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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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7日,駕駛人劉某某駕駛該車與一輛掛車追尾,導致乘車人徐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該交通肇事案於2017年底移送法院審理,並於當年結案,車輛隨之恢復正常狀態,不再受限過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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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女士認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退一賠三”的規定,瓜子二手車在二手車銷售過程中沒有告知人命重大事故、及車輛事故後進行過大規模修復的事實,屬於欺詐行為。“應該在退車的基礎上,按照車價款的三倍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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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紅雷為瓜子二手車的代言人

目前雙方未達成一致。孟女士表示,如果索賠無果,將通過法律途徑起訴“瓜子二手車”及其廣告代言人孫紅雷

有律師表示:如果消費者與經營者的糾紛涉及虛假廣告問題,按照“新消法”的規定,不僅經營者需要擔責,包括廣告發布者在內的其他責任主體也需要承擔連帶責任,消費者可以向廣告代言人提起訴訟。

你支持孟女士起訴孫紅雷嗎?

女子稱要告孫紅雷!警方凌晨通報情況女子稱要告孫紅雷!警方凌晨通報情況

來源:新聞晨報、遼瀋晚報、瀋陽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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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孟女士進行車輛年檢,但被工作人員拒絕,質問她這車是怎麼買的。“他說這車有重大事故,沒結案,不能過戶的。”孟女士一頭霧水。

之後,孟女士找到瀋陽瓜子二手車嚴選直賣店,兩名工作人員與孟女士及其母親一起到瀋陽市公安局交警高速一大隊進行核實,涉事車輛確實曾發生事故並致乘車人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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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此事,7月25日凌晨,瀋陽公安交警支隊通過官方微博發佈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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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涉事車輛於2017年3月3日首次註冊登記,車輛所有人為劉某某;該車於2019年2月26日,辦理了第一次轉移登記(俗稱二手車過戶),車輛所有人為聶某某;2019年3月25日,再次辦理了轉移登記,現機動車所有人為姜某,系視頻發佈人孟女士的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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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7日,駕駛人劉某某駕駛該車與一輛掛車追尾,導致乘車人徐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該交通肇事案於2017年底移送法院審理,並於當年結案,車輛隨之恢復正常狀態,不再受限過戶交易。

三、關於涉事車輛年檢的問題

該車於2017年3月3日首次註冊登記,享有新車六年免檢資格(每2年申領一次檢驗標誌)。但因發生過一般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不再享受免檢政策,遂於2019年3月10日(轉移登記至姜某名下之前)在瀋陽市肇工機動車檢測有限公司上線進行了安全技術檢測,檢驗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無需換領機動車檢驗合格標誌。

警方在通報裡明確指出,涉事車輛不存在未結案違法辦理交易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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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女士認為,花了這麼多的服務費,“賣給我的是一輛有涉及人命的重大事故車。嚴選在哪呢?安全放心在哪呢?

孟女士認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退一賠三”的規定,瓜子二手車在二手車銷售過程中沒有告知人命重大事故、及車輛事故後進行過大規模修復的事實,屬於欺詐行為。“應該在退車的基礎上,按照車價款的三倍進行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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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雙方未達成一致。孟女士表示,如果索賠無果,將通過法律途徑起訴“瓜子二手車”及其廣告代言人孫紅雷

有律師表示:如果消費者與經營者的糾紛涉及虛假廣告問題,按照“新消法”的規定,不僅經營者需要擔責,包括廣告發布者在內的其他責任主體也需要承擔連帶責任,消費者可以向廣告代言人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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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聞晨報、遼瀋晚報、瀋陽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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