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的培訓中心如何改革,自收自支人員何去何從

時政 真寧腔調 2018-12-02

行政部門下屬的各類培訓中心,在機構改革中,將實行跨領域整合,成立統一的培訓服務中心。培訓服務中心是事業單位,在事業單位分類改革中,被劃分為公益二類。改革的方向是實行管辦分離,事企分開,逐漸將培訓業務推向社會,實行政府購買服務,實現市場自由競爭。

自收自支類編制,屬於地方政府自行設立的備案制編制。在機構編制改革中,明確要求自收自支類和自定、自籌類編制,統一撤銷,不得繼續使用。《機構編制法》出臺之後,編制類型會進一步規範,將不再使用行政編制、事業編制等規定之外的其他編制類型,也不允許地方政府自行設立編制類型。已經設立的自定編制類型和備案制編制,要全面清理撤銷,不得繼續使用。

機構、編制撤銷之後,正式職工會按職能分流到其他事業單位就職,合同工、臨時工推向社會,自主擇業。

檢察機關的培訓中心如何改革,自收自支人員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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