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利石化百萬噸石化項目陷違規爭議

因項目涉嫌違規,河南豐利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豐利石化”)屢次被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點名。

豐利石化百萬噸石化項目陷違規爭議

4月2日,生態環境部公佈了河北、內蒙古、黑龍江等10省(區)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及專項督察整改方案。其中,河南省的整改方案顯示,對豐利石化違規建成260萬噸/年限制類煉油石化項目、120萬噸/年芳烴項目取得投資備案和環評批覆等問題,進行調查、核實、處理;對地方黨委、政府督察整改工作推進不力,熟視無睹甚至默許縱容違規問題的行為,依紀依規嚴肅問責。

濮陽市發改委人士向《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豐利石化因項目違規被通報屬實,但對於120萬噸/年芳烴項目是否違規仍存在爭議。該人士表示,120萬噸/年芳烴項目是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審批的。

“該項目是公司為提高產品質量、延伸產業鏈而投建的,現在也被取消了。”豐利石化副總經理李剛(化名)告訴記者,“芳烴項目應該是隻能建設在指定化工園區內,而我們項目所在的並不是指定園區,所以被查處;但是,芳烴項目有很多種類,我們申請的又是國家支持項目,這是互相沖突的地方。”

遭遇最嚴督察期

事實上,早在2016年豐利石化就被點名通報。當年7月16日~8月16日,中央第五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河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督察組於2016年11月15日向河南省委、省政府反饋稱,通過拆分審批,豐利石化基本建成年產300萬噸的煉油項目。

李剛告訴記者,被查處的違規煉油項目非常多,2017年國家也統一處理過。尤其在山東地區,早期違規上馬的煉油項目很多,因為當時煉油利潤非常可觀,當時的背景是地方政府比較支持煉油項目。

一位山東地煉人士告訴記者,2005年左右是山東地煉興起的高峰時期,當時地煉行業太賺錢,政府審批和管理相對寬鬆。近幾年,去產能、環保、稅改等政策的推進,地煉市場早已告別暴利時期。

近年來,煉油已經不怎麼盈利了,2018年下半年甚至出現倒掛現象,大家都在向煉化一體、油頭化尾等下游擴展,通過提高產品質量及附加產品來增加利潤空間。”李剛告訴記者,豐利石化這次籌劃建設120萬噸/年芳烴項目就是往下游發展。

然而,豐利石化卻遭遇了地煉行業2018年最嚴督查期。

2018年1月26日,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等十部委就聯合發佈了《關於對煉油領域嚴重違法違規和失信行為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同年2月1日,彼時的環保部發布《關於強化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事中事後監管的實施意見》,明確提出將嚴肅查處越權審批、拆分審批、變相審批等違法違規行為。

環保部明確要求,每年抽查石油加工、化工、有色金屬冶煉、水泥、造紙、平板玻璃、鋼鐵等重點行業建設項目數量的比例應當不低於10%。對有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環境風險高的項目應提高抽查比例、實施靶向監管。對抽查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懲處問責。

2018年6月1日~7月1日,中央第一環保督察組對河南省開展了“回頭看”,同年8月27~28日向河南省委、省政府反饋了督察意見,提出豐利石化違規建成260萬噸/年限制類煉油石化項目,未落實《石油加工業衛生防護距離》規定,且正在籌劃建設120萬噸/年芳烴、200萬噸/年催化裂解等裝置,計劃到2022年達到620萬噸/年煉油產能,其中120萬噸/年芳烴項目已取得項目投資備案和環評批覆。該項目生產汽柴油及成品油組分等產品,實際屬於限制類煉油石化項目的組成部分。

項目違規存爭議

豐利石化前身為範縣煉油廠,始建於1979年,國家配給原油指標28萬噸/年。2000年,國家清理整頓小煉油廠時,考慮到範縣是國家級貧困縣、革命老區、中原油田生產腹地,將該企業煉油能力和原油指標予以保留,其也成為河南省唯一一家地煉企業。2011年,隨著產品質量升級和企業發展的需要,該公司組建成豐利石化,並搬遷擴建至專業化工園區內。

對於上述項目違規問題,濮陽市發改委人士向記者介紹,2017年3月,在國家核查評估的基礎上,國家發改委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河南豐利石化有限公司使用進口原油有關問題的覆函》(發改辦運行[2017]550號)核定河南豐利石化有限公司原油加工能力為260萬噸/年,同意該企業可使用進口原油指標222萬噸/年。

據悉,為響應國家提升油品質量、擴大清潔油品產量,改善環境、綠色發展的要求,進一步拉長產業鏈條,增加化工產品產量,實現煉油向化工轉變,豐利石化提出了建設120萬噸/年芳烴項目。該項目主要以石腦油為原料,利用連續重整、異構化等裝置,生產苯、甲苯、混合二甲苯、液化石油氣等基礎化工原料及高辛烷值汽油組分等產品,不生產對二甲苯。

“當時督察組認為120萬噸/年芳烴項目為對二甲苯項目(PX),PX具有爆炸隱患和有毒物質,此前國內發生過PX爆炸事件,所以對PX有過相應規定。”濮陽市發改委人士告訴記者。

根據國家發改委印發的《石化產業規劃佈局方案》(發改產業[2014]2208號)顯示,新建PX項目是指新建以石腦油(含凝析油分離的石腦油餾分)、混合二甲苯等為原料生產對二甲苯的項目,包括原有裝置異地搬遷擴建項目。新建對二甲苯項目應佈局在產業基地內,按照煉化一體化、裝置大型化的要求建設。

2017年1月13日,濮陽範縣發改委對120萬噸/年芳烴項目進行了備案(備案號:豫濮範縣製造[2017]00901號);2018年5月17日,濮陽市環保局對該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進行了批覆(濮環審[2018]19號)。

濮陽市發改委人士向記者解釋,由於對芳烴和對二甲苯概念理解不一致,備案的120萬噸/年芳烴項目易被誤認為對二甲苯項目,故備案單位已經按程序撤銷了原備案文件,環評批覆相應作廢。目前,該項目未開工建設。

但是,該人士強調,該項目連續重整裝置規模為120萬噸/年,不屬於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版)》(2013年修正版)中限制的100萬噸/年以下連續重整(含芳烴抽提)生產裝置,應屬允許類項目;同時,《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石化產業調結構促轉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57號)中也提出“鼓勵建設加氫裂化、連續重整、異構化和烷基化等清潔油品裝置,及時升級油品質量”,故該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濮陽市生態局相關負責人也告訴記者,當時環評審批時,該項目的裝置及產品都符合相關規定。

記者查閱120萬噸/年芳烴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第二次公示顯示,該項目工藝技術為:以石腦油為原料→加氫預處理→改質重整→芳烴抽提→異構化→入庫銷售;主要建設內容包括原料預處理裝置、連續重整再生裝置、芳烴抽提裝置、異構化裝置、PSA制氫裝置及儲存系統、裝載系統、循環水系統等公輔工程;產品包括燃料氣、氫氣、苯、甲苯、混合二甲苯、異構化油、液化氣、柴油、輕芳烴等。

上述濮陽市發改委人士向記者表示,現在該項目被取消,企業可以提出申訴,當時我們也向上級部門詳細彙報過該事件。但是上級部門答覆我們的是“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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