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項目管理模式:
工程總承包 是指從事工程總承包的企業(以下簡稱工程總承包企業)受業主委託 ,
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採購、施工、試運行(竣工驗收)等實行全過程或
若干階段的承包。工程總承包主要有如下方式:
設計 — 採購 — 施工 ( g Engineering t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簡 稱
EPC )/ / / / 交鑰匙總承包 ( p Lump Sum Key , 簡稱 LSTK )
設計 — 採購 — 施工總承包 是指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項目的設
計、採購、施工、試運行服務等工作,並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成本全面負責。
交鑰匙總承包 是設計採購施工總承包業務和責任的延伸,最終是向業主提交一個滿足
使用功能、具備使用條件的工程項目。
設計 — 施工總承包( Design-Build, 簡稱 D-B )
設計 — 施工總承包 是指工程總承包企業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項目設計和施工,
並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成本全面負責。
根據工程項目的不同規模、類型和業主要求,工程總承包還可採用設計—採購總承包
(Engineering-Procurement,簡稱 E-P)、採購—施工總承包(Procurement-Construction,簡稱
P-C)等方式。
工程項目管理 是指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企業(以下簡稱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受業
主委託,按照合同規定,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管理和服
務。工程項目管理主要有如下方:
項目管理承包( t Project t Management Contractor, 簡稱 PMC )
項目管理承包是指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對工程項目建設提供全過程服務。即在工程項目決
策階段,為業主進行規劃諮詢、項目策劃、融資、編制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
可行性分析;在工程項目準備階段,為業主編制招標文件、編制和審查標底、對投標單位資
格進行預審、起草合同文本、協助業主與中標單位簽訂合同等;在工程項目實施階段,為業
主提供工程設計、採購管理、施工管理、初步設計和概預算審查等服務;在工程項目竣工階
段,為業主提供財務決算審核、質量鑑定、試運行、竣工驗收和後評價等服務;代表業主對
工程項目的質量、安全、工期、成本、合同、信息等進行管理和控制。項目管理承包企業一
般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獲得相應的勞酬、獎勵以及承擔相應的管理風險和經濟責任。
項目管理服務( t Project Management ,簡稱 PM )
項目管理服務是指工程項目管理企業按照合同約定完成項目管理某個階段或 PMC 若干
內容組合的諮詢服務。項目管理服務企業只承擔合同約定的管理責任並獲得相應的勞酬。
建設 — 經營 — 轉讓模式 (Build Operate transfer,簡稱 BOT)是政府將一個基礎
設施項目的特許權授予承包商(一般為國際財團)。承包商在特許期內負責項目設計、融資 、
建設和運營,並回收成本、償還債務、賺取利潤,特許期結束後將項目所有權移交政府。
在實際運作過程中,BOT 方式產生了許多變形,比如,BOO(建設—擁有—運營),BTO
(建設—轉讓—經營),BOOS(建設—擁有—運營—出售),BT(建設—轉讓),OT(運
營—轉讓)等都屬於 BOT 方式。
根據工程項目的不同規模、類型和業主要求,還可採用其他項目建設管理模式。
工程項目管理目標:
工程質量目標
工期進度目標
成本控制目標
安全管理目標
文明施工目標
工程項目管理總流程:
招標工作程序
監理工作程序
質量控制程序
工期控制程序
成本控制程序
重要材料控制程序
設計變更程序
隱蔽工程驗收程序
竣工驗收程序
合同管理程序
信息、資料管理程序
工程項目管理總流程
招標工作程序
監理工作程序
質量控制程序
工期控制程序
成本控制程序
重要材料控制程序
設計變更及隱蔽工程驗收程序
工程建設項目流程分解說明
一、 項目任務
市場部負責進行工程聯絡,填寫《工程聯絡單》,並根據項目可行性做營銷申報,提交《工程建設申請單》,說明項目信息和可行性。
表單提交給行政部審批後,由行政部派發給工程部《工程建設任務單》,派發工程建設任務。
二、 項目受理
工程部根據工程項目的性質確定是作為乙方的常規工程,還是作為甲方的承包施工隊的特服工程,並根據不同性質填寫項目受理表。填寫受理進程,並提交工程部工作管理存檔,跟蹤工程狀態。
三、 工程設計
工程部聯繫甲方公司,根據提供的HFC圖紙明確路由信息。根據甲方提供的工程建設需求,設計工程建設方案。
根據工程建設方案中涉及的內容,確定是否需要做設計拆分,如EPON部分與EOC部分的拆分設計。拆分的目的確定是否需要由EPON廠商提供設計方案。
工程部根據設計方案,填寫預算明細表,包括器材費和人工費。
如果日後在施工中需要做設計變更,需提交設計變更表審批。
四、 工程立項
工程部根據設計方案和預算,填寫立項申請表,並提交給行政部。
行政部審批通過後,工程部做工程編號,並提供編號副本給財務部和器材部。
五、 工程施工
工程立項審批通過後,由行政部派發給工程部施工委託書。
工程部攜施工委託書去器材部填寫器材領取清單,做產品出庫記錄。
工程部確定工程現場監理人員,並準備好隨工檢驗單。
工程部監理人員在工程開始時,提交開工報告,審批通過後及時趕赴工程現場。
工程監理人員在工程建設中及時填寫隨工檢驗單和進度日誌報告。
工程建設中如果遇到變更、停工和復工的情況,監理人員要及時提交設計變更表和工程停工、復工記錄表。
工程結束後,監理人員提交工程竣工報告,並整理好竣工資料,提交竣工資料表。
六、 工程驗收
工程建設結束後,工程部派遣監理人員陪同甲方工程人員進行工程驗收。如果不合格,需做項目復工申請,繼續施工。
驗收合格後填寫驗收合格證,並做工程結算。
七、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有其特殊性,作為單獨模塊處理,根據實際情況一般分以下三種情況:
A. 公司作為乙方進行試點工程建設的情況下,一般不涉及合同管理流程。
B. 公司作為乙方進行正式工程建設的情況下,一般需要在工程施工前就簽署合同,然後行政部再派發施工委託書進行施工。如遇特殊情況,也可以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簽署合同。
C. 公司作為甲方的承包施工隊的情況下,一般需要在工程施工前就簽署合同,然後行政部再派發施工委託書進行施工。如遇特殊情況,也可以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簽署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