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怕!南寧街頭一男子對女生做出不雅動作!警方提醒女性……

攝影 萬象城 法制 社會 南國早報 南國早報 2017-09-21

當女性朋友深夜在街頭遇到露陰癖者,應該怎麼辦?9月17日晚,南寧市的秋女士和同學就在幸福裡後的路邊遭遇了這一幕。警方提醒,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者已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發現此類“露陰男”,當事女性應立即報警,並拍照留存證據。

男子街頭對女子做出不雅動作

9月17日晚10時許,秋女士與同學在萬象城一帶上完課後,步行到幸福裡與天健商務大廈中間的路口取電動自行車,就在秋女士站在路邊等朋友取車時,一名陌生男子突然騎著電動自行車停在了秋女士身後約兩米遠的地方。

可怕!南寧街頭一男子對女生做出不雅動作!警方提醒女性……

“我當時感覺這人有點不對勁,回頭一看,竟然看到他對著我把生殖器官掏出來。”秋女士說。她立刻大聲地對拿車過來的朋友說:“背後有個可怕的人,你不要回頭!”然而,男子此時一點要走開的意思都沒有,秋女士只好警告他:“你再這樣,我就要拍照曝光你!”沒想到聽了秋女士的話,該男子竟然一邊掏出手機打開燈光照著自己的生殖器,一邊對她說:“可以啊!”

第一次遭遇這樣的事情,秋女士和朋友都嚇壞了,兩人跳上電動自行車拍下男子的照片後就趕緊離開了現場。直到回到家中,秋女士的心情才稍稍平復下來。她撥打110報了警,並將遭遇發到了朋友圈。

秋女士的一名女同學表示,她也曾在9月初的一天深夜,於萬象城附近一帶遇到過一名“露陰男”。“我同學說,此人專門停車在路邊等候步行經過的女孩,然後騎車過去做出不雅動作。”秋女士說。

涉事男子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

9月18日,記者與南寧市青秀山公安分局取得聯繫,該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男子的行為已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猥褻他人的,或在公共場所故意裸露身體,情節惡劣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警方提醒廣大女性:當發現此類故意在公共場所裸露身體者,不要驚慌,而應立刻報警並向周圍的人求助,同時保留證據,如拍攝其本人照片、其駕駛的車輛等重要信息,以便警方及時出警到現場進行處理。

來源丨南國早報 記者彭寧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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