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萊達:獨立董事關於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聖萊達 深交所 會計師 法律 金融界 2017-04-29

日期:2017-04-28附件下載

寧波聖萊達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獨立董事關於相關事項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

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董事行為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獨立董事制度》等

有關規定,作為寧波聖萊達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獨立董事,

現就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七次會議審議的相關事項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一、關於對公司2016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獨立意見

通過對公司2016年度募集資金的存放與使用情況進行核查,我們認為董事會

編制的《關於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能夠真實、準確、完整

的反映公司2016年度募集資金存儲與使用的情況,公司募集資金的存放和使用符

閤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上市公司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的相關規定,

不存在募集資金存放和使用違規的情形。

二、關於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公司對外擔保情況的獨立

意見

根據中國證監會證監發[2003]56號《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

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及證監發[2005]120號《關於規範上市公司

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等相關規定,我們對2016年度對外擔保情況進行了核查,

我們認為:

2016年度,公司未發生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公司資金情況,

也不存在以前期間發生並延續到2016年12月31日的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非經

營性佔用公司資金的情況;公司未發生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任何非

法人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的情況,也不存在以前期間發生並延續到2016年12月31

日的對外擔保事項。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計和當期對外擔保金額為零。

三、關於2016年度公司利潤分配預案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

司章程》、《公司獨立董事制度》的有關規定,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現就公司

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公司2016年實際經營狀況為虧損,公司業績正處於穩步回升階段,為支持公

司發展,保證公司生產經營和發展所需資金,維護股東的長遠利益,董事會提議,

2016年度公司不進行現金分紅,也不實施公積金和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

經核查,獨立董事認為:公司董事會提出的2016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未提出現

金利潤分配,是依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的,兼顧了公司未來的可持續發展,不

存在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符合國家現行會計政策和《公司章程》。我們同意公

司董事會提出的利潤分配預案,並同意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四、關於《2016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獨立意見

經核查,我們認為:公司已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體系,各項內部

控制制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監管部門的有關要求,也符合公司目前生產

經營情況的需要,除在識別和規範關聯方交易的相關內部控制程序存在缺陷外,

其他制度和流程基本得到了較為有效的執行;《公司2016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

報告》真實、客觀地反映了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及運行情況。

五、公司獨立董事關於公司 2016年度關聯交易事項的獨立意見

報告期內,公司與華民貿易有限公司及深圳新喜瑞貿易有限公司的兩筆關聯

交易未能及時提交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批准,提醒公司及相關部門予以高度關

注,公司應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完善合同審批流程,從嚴進行關聯方的識別,

嚴格履行關聯交易的審議和披露程序,防範類似情況再次發生。

除此之外,報告期內,公司關聯交易已按照《公司章程》及相關法規、制度

履行相關程序,定價公允,符合公司實際生產經營需要,不存在損害公司和所有

股東利益的行為。

六、公司獨立董事關於2016 年度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涉及事項的獨立意

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公司 2016 年度財務報告出具了無法

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眾會字(2017)第 2213 號]。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規則(2014 年修訂)》和中國證監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

第 14 號——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及其涉及事項的處理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

定,我們認真審閱了公司 2016 年度財務報告、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

夥)出具的審計報告以及董事會關於 2016 年度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涉及事項

的專項說明等相關文件後,發表以下獨立意見:

1、眾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充

分揭示了公司的財務風險,我們認可審計報告的無法表示意見的事項。

2、我們同意《董事會關於 2016 年度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涉及事項的專

項說明》,希望董事會和管理層儘快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消除和改善無法表示意

見事項段中所提及的內容,切實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

【本頁無正文,為寧波聖萊達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相關事項的獨立

意見》的簽字頁】

獨立董事簽名:

歐秋生 趙曉光 徐虹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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