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工傷、失業、生育三個社保險種繳費標準上調

社會保險 投資 社會 佛山日報 2017-07-17

佛山日報訊 記者談飛洋報道:本月起,我市企業職工的社保繳費標準有變化!本次調整源於2016年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599元較2015年的5151元有所上升,故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三個險種的繳費標準有所上調。

日前,佛山市人社局、地稅局聯合發佈《關於調整2017社保年度佛山市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根據市統計局發佈數據,2016年佛山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5599元,高於2015年佛山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151元。為此,我市對2017社保年度企業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進行調整,從7月1日起執行。

工傷保險繳費基數按2016年度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599元的60%至300%調整。參保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低於市在崗職工平均工資60%的,工傷保險繳費基數按3359元調整,即5599×60% = 3359元,而此前的繳費基數是3091元;高於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繳費基數按16797元調整,即5599×300% =16797元,此前的繳費標準是15453元。

失業保險繳費基數按市最低工資1510元至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0%調整。繳費工資不低於1510元,該下限標準未有調整。參保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高於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16797元調整,較此前的繳費標準15453元有所上調。

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按2016年度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5599元的75%至300%調整。參保人2016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低於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75%的按4199元調整,即5599×75% =4199元,較此前的繳費標準3863元略有上調; 高於市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16797元調整,而此前的繳費標準也是15453元。

《通知》指出,目前我市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基數按2017自然年度調整方案執行,不列入本次調整的範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調整方案則以省級有關部門的通知為準。

編輯|張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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