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福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從9月1日開始繳費

福州新聞網8月29日訊(記者 王禮林)記者今天從福州市醫保局獲悉,為確保城鄉居民正常享受2018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福州市城鄉居民(含在校學生)可於2017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到社區、行政村或學校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手續;繳費標準為全年180元/人;待遇享受期限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參保年度內住院、門診大病、普通門診及大病補充醫療保險,按政策規定享受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待遇。市醫保局提醒,市民可撥打968906諮詢、瞭解相關情況。

據瞭解,2018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制度實現並軌,不再區分城鎮居民和農村農民,在覆蓋範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和基金管理實現“六統一”,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本次為2018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參保對象為:按照屬地參保原則,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本市戶籍的城鄉居民;本市幼兒園、中小學、職業高中、技校的在校學生;在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居住證(有效期內)持有人;在本市居住滿一年以上的非從業的港澳臺人員;原經省政府同意納入新農合保障範圍的駐縣(市、區)武警中隊、武警森林支隊官兵。

在首次參保登記方面:一週歲以內的新生兒由家長攜帶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直接到戶籍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新生兒出生90天內參保的,從出生之日起享受當年醫療保險待遇;新生兒出生90天后參保的,從繳費次日起享受當年醫療保險待遇;城鄉居民可持戶口簿、身份證(或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到戶籍地(或居住證登記地)的社區、行政村辦理參保登記;在校學生持戶口簿或身份證(外籍學生提供護照、港澳臺學生提供港澳臺通行證)的原件和複印件,到所就讀學校辦理參保登記;長期居住在榕(一年以上)的非從業的港澳臺人員持港澳臺通行證的原件和複印件,到居住地社區辦理參保登記。

在續保繳費方式方面:可銀行繳費,在繳費期限內持本人社會保障卡到農業銀行或海峽銀行網點辦理續保繳費,開通農行網銀的可用網銀繳費;可個帳代扣,福州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可到醫保中心服務窗口簽訂《個賬代繳協議書》,使用個人帳戶資金為家庭成員繳納城鄉居民醫療保險費;可藥店繳費,福州市職工參保人員還可持社會保障卡在福州市定點零售藥店使用本人個人賬戶資金為兩名家屬續保繳納次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可微信繳費,可微信關注“福州醫療保障”公眾號;可現金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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