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養老保險不可不知,這三大繳納年限問題關鍵所在!

社會保險 養老保險 職場 鮮娛界 2018-11-30

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法》明確作出了規定,一般養老保險需要累計繳納年限滿15年,並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才可以領取養老金。簡單的說就是養老保險必須繳夠15年,這樣退休後才能按月領取一定的養老金,那麼關於養老保險繳納年限的三大問題各位知否?

2018年養老保險不可不知,這三大繳納年限問題關鍵所在!


一、養老保險需要連續繳納嗎?

我們大家都知道養老保險需要繳滿15年時間,這裡的繳滿15年指的是累計繳納的年限,這意思也就是說中間是可以中斷繳費的。但是小編這裡建議各位還是不要中斷更好,因為這樣相對於中途中斷繳費的參保人員,退休後所能領取到的養老金一般會偏高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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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養老保險繳滿15年還需要再繳嗎?

養老保險是國家規定強制企業和職工繳納的,這就是咱們口中所謂的強制性養老保障了,也就是說如果不繳納社保屬於違法行為哦。因此只要在職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前,理論上都需要繼續繳納社保和養老保險,而且養老保險遵循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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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養老保險累計繳納未滿15年怎麼辦?

根據社保的相關規定可知參加養老保險的個人,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未滿15年的,那麼可以依法繼續繳費至滿15年為止哦。此處有期限也就是如果延長繳費5—10年後,參保人已經年滿60週歲但是還是未滿15年,那麼小夥伴們就可以一次性補齊剩下的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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