瀋陽: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待遇如何計發?

社會保險 養老保險 民生 社會 瀋陽新聞頻道 瀋陽新聞頻道 2017-08-25

現在,瀋陽市的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已經啟動了。在9月底之前,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全部實現由養老保險經辦機構發放養老金。對於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來說,參加工作以及退休時間不同,享受的退休待遇構成略有不同。

比方說:如果是在2014年9月30號以前參加工作、但是在2014年10月份以後退休,符合這種情況的人現在在機關事業單位佔主體,這些人將來退休後,退休待遇就由四部分構成,有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特別注意的是,還有職業年金。這個職業年金,其實職業年金,不是保險,它是基本養老保險的一個補充,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進入賬戶,退休後可按相關規定領取。

瀋陽:改革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退休待遇如何計發?

2014年10月參加工作人員的退休待遇構成

而對於2014年10月份以後參加工作的新人,他的退休費是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以及職業年金組成。並且如果是在2014年10月1號以後才參加工作,退休待遇沒有過渡性養老金。

另外改革後,在2014年9月30號以前參加工作、2014年10月1號到2024年9月30號期間退休的人,他們在退休時計算養老金待遇時,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保低限高。

這個職業年金,其實職業年金,不是保險,它是基本養老保險的一個補充,單位繳費和個人繳費進入賬戶,退休後可按相關規定領取。

記者:郝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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