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限購升級:外地人買首套需1年社保 證滿兩年方可轉讓

社會保險 購房 房產 中新經緯 2017-04-12

東莞限購升級:外地人買首套需1年社保 證滿兩年方可轉讓

通知截圖

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11日電 據東莞市人民政府網站消息,4月10日晚間,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佈《關於進一步完善我市住房限購政策的通知》。據通知,非莞籍購房者購買首套需1年社保或個稅證明;新購買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後方可上市交易。

通知規定,本市戶籍及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繼續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

通知規定,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已有一套住房、無法提供購房之日前3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2年以上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的,暫停向其銷售新建商品住房。

此外,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成員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或初級以上職稱,能提供本市工作單位勞動合同以及購房之日前2年內在本市逐月連續繳納半年以上社會保險證明的,可購買首套新建商品住房。

通知還強調,通過補繳的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不予認定。

關於交易轉讓,通知稱,自施行之日起在東莞市行政區域內購買住房的(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以網籤時間為準),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2年後方可上市交易。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後,須滿2年後方可再次購買住房;接受贈與的,須符合本市的現行限購政策。

通知自2017年4月11日零時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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