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職工社保繳滿15年不想繳了,停繳後影響大不大?

社會保險 養老保險 職場 暖心人社 2018-11-30

在我們國家職工養老保險是強制與自願相結合這種模式。職工在企業工作,企業為職工代扣代繳社會五項保險,如果職工失業或靈活就業的情況下,可以自主選擇是否參加靈活就業人員保險。

參加靈活就業人員保險,需要自己承擔企業和個人部分的全部費用。靈活就業人員很苦,大家都理解,所以國家也有許多照顧政策。比如在繳費比例上給予照顧。企業繳費,青島企業繳納社保的話,企業需要承擔18%,個人承擔8%,合計26%。而全國多數地區自己繳納靈活就業人員社保,養老保險繳費比例一般是20%。六個百分點,有些人覺得不多。青島市最低繳費基數是3185元,每月可以節省191.1元,一年2293.3元。這麼一筆錢趕得上不少人一個月工資呢。

如果職工社保繳滿15年不想繳了,停繳後影響大不大?


另外,國家還有靈活就業人員補貼等優惠政策,能夠報銷靈活就業人員約50%到70%的個人交費費用。不過享受時間一般只有三年到五年。

靈活就業人員保險重在靈活兩個字,繳不繳費可以自己選擇,繳費基數也是自己可以選擇。可是在企業繳納社保就不一樣了,必須強制交費。

《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給職工繳納社保是企業應盡的責任,不管職工同不同意,只要企業給建立勞動關係,就可以從職工工資中代扣代繳社保個人部分。

不過由於過去社保是核定申報制,也就是說自己申報社保部門核定,如果社保部門沒時間檢查企業的各種賬目,確定工資繳費基數是不是正確,那麼企業報什麼,社保部門就認為是什麼。所以,就出現了很多企業按照最低基數給職工繳納社保的情況,而且這種情況越來越嚴重。

如果職工社保繳滿15年不想繳了,停繳後影響大不大?


產生的問題就是職工到退休後養老金會非常低。因為,養老保險的基本原則是多繳多得。影響了職工生活,增加了社會矛盾。

職工可以主動維權向勞動部門進行投訴舉報,這是有明確法律支持,所以,只要職工舉報,查實後一律會要求企業補交。

不過畢竟維權的職工比較少,國家決定從2019年1月1日起實行社保徵繳制度改革,社保徵收改有稅務部門管理。讓企業緊張的情況終於發生了,因為稅務部門掌握著查賬的權力,企業每個月都要保持賬目沒有問題才可以核領發票。不能開具發票,企業就無法經營了。因此,每個月的工資發放都要有明確的清單,給職工代扣代繳所得稅,下一步要給職工代扣代繳社保費了。以後不需要企業報兩遍了,所得稅一遍,社保基數一遍,這樣很容易造成差異。社保繳費基數,由稅務部門會自動核定,這樣企業就再也不能偷減繳費基數了。

確實靈活就業人員可以自己選擇交費,可是如果停繳,我們的醫療保險就會受到影響,比如住院不能報銷。即使重新開始參加職工保險繳費之後也需要6到12個月的醫保等待期才能住院報銷。至於工傷待遇、生育待遇、失業待遇,肯定也是暫停的。

而養老保險待遇,由於只有我們退休後才能使用到,所以它是累積計算的。養老金計算公式跟繳費基數和繳費年限掛鉤。

如果職工社保繳滿15年不想繳了,停繳後影響大不大?


養老金每少一個月我們退休待遇都能降低5到10元,當然未來社會平均工資高的情況下,這部分差距會更大。我們養老金是每一個月的繳費累積起來的待遇。

至於養老保險繳費,其實在北京等一些地區還有積分落戶和買車買房等重要作用,普遍情況就是跟子女上學掛鉤,這也是極特殊的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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