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市民買童鞋十天掉底 商家拒絕退換

社會 魯南播報 2017-06-23

薛城區通晟小區的居民趙女士前段時間給女兒買了一雙涼鞋,當初趙女士在購買涼鞋的時候,商家口頭承諾涼鞋斷底、掉底一個月之內包退換,看商家如此承諾,趙女士便為女兒買了一雙,可涼鞋穿了才十天,其中一隻就出現了掉底的情況,趙女士找到商家,可商家卻拒絕退換貨。

趙女士將掉底的涼鞋拿到店裡,店主只是用眼瞄了一下便表示涼鞋一看就不屬於質量問題,不在商家的退換維保範圍之內。

“當初買鞋的時候,你不是承諾涼鞋只要在一個月內出現掉底、斷底的情況都會給退換貨嗎?按照你們的說法,如此明顯的狀況難道不在你們退換貨的範疇之內?”趙女士和商家理論了起來,因為旁邊有顧客還在選購涼鞋,看趙女士遇到的麻煩事之後,大家也開始圍上前來。

商家看圍過來的顧客有些多,於是態度馬上變和氣了,勸說趙女士去辦公室詳談,可是進入辦公室後,商家態度再次發生一百八十度大轉變,一再強調該涼鞋不在維保範圍之內,並且商家話語中還帶著幾絲威脅的口氣,趙女士也是不甘示弱,但是無論趙女士如何和商家理論,商家就是以不在退換貨範圍為理由拒絕提供任何售後。

趙女士和商家理論了近兩個小時的時間也沒有得到滿意的回覆,迫於無奈趙女士只好離開,但是通過此次購鞋事件,趙女士表示,這樣的商家在和消費者玩文字遊戲,不值得信任,當初購買的時候消費者是出於對商家的信任才會購買,遇到問題了各種藉口推脫只會讓消費者對其失望,趙女士表示,雖然女兒的涼鞋不值多少錢,但是這口氣卻是讓她很不順,趙女士表示,以後在購買商品時,一定要和商家有書面協議,即便沒有,也要錄音留有證據,這樣或許就能讓商家負起該負的責任。(記者 董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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