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辦”還需“認真辦”

社會 井岡山報融媒體 2017-05-25

葉金福

近日,筆者一朋友去某單位的一個窗口辦理業務。一名辦事員一邊微笑地對朋友說,別急,馬上辦,一邊動作麻利地為朋友辦理著業務。幾分鐘後,辦完業務的朋友就高興地回去了。不想到家後,朋友竟發現他所需辦理的業務中還漏掉一項沒有辦理。於是朋友不得不花了一個多小時又趕去重新補辦。雖然這名辦事員一再表示歉意,但朋友還是覺得跑了冤枉路。朋友說,如此“馬上辦”,分明就是“馬虎辦”。筆者聽了,不禁在想:是啊!“馬上辦”還需“認真辦”,切不可成了“馬虎辦”。

眼下,各地各單位、部門為提高辦事效率,提升服務質量,不讓群眾跑冤枉路,紛紛推行“馬上辦”“最多跑一次”等承諾制。

但在我們的實際工作中,有少數單位、部門的辦事人員卻因為單純地為了追求“馬上辦”和“最多跑一次”,而導致了在辦事過程中出現草率、粗心、馬虎應付的現象,不是這裡出現了遺漏,就是那裡出現了疏忽,結果造成“馬上辦”成了“馬虎辦”,“最多跑一次”成了“跑多趟”的現象。

筆者以為,“馬上辦”應做到“認真辦”。這就要求我們的辦事人員既要做到“馬上辦”,更要做到“認真辦”,要把群眾所需辦之事,認認真真地辦理好,讓群眾乘興而來,滿意而歸。切不可在“馬上辦”的過程中出現草率、粗心、馬虎等現象,致使群眾還是多跑了“冤枉路”。

因此,筆者衷心地希望各地各單位、部門,在積極推行“馬上辦”和“最多跑一次”的承諾制中,既要做到“馬上辦”,又要做到“認真辦”,從而讓群眾真正實現“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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