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線追蹤:陽光家園小區物業收費價格合理嗎?

社會 荊州新聞網 2017-03-26

e線追蹤:陽光家園小區物業收費價格合理嗎?

您當前的位置 :新聞中心>荊州社會正文 來源: 荊州新聞網 時間:2017-03-21 11:04
e線追蹤:陽光家園小區物業收費價格合理嗎?

荊州新聞網消息:小區的物業為業主提供服務時,會收取一定的物業管理費。近日,位於開發區的陽光家園小區業主們反映,小區物業亂收費,收費標準超過了荊州市物價局的規定。到底是不是這樣呢?陽光家園小區A區有2棟18層的電梯房,220戶左右業主,電梯房的業主們對物業的收費有些看法,這是怎麼回事兒呢?

業主董玉書說他們小區收的物業費是1977塊,每個平方1.3元,業主趙先國認為這個標準過高。

從業主口中得知,物業費是建源物業定的標準,並沒有和業主們商量,他們認為,這個標準並不適用於這個小區,這是為什麼呢?

業主趙先國給出了自己的想法,一是小區沒有相應的配套設施,1.3元/㎡就高了,二是按照物價局對於停車費的相關規定,地面停車位最高收費是50元錢,地下停車場,按物價規定我最高限價是60元,如果超過物價局的最高限價就不應該了。

業主趙先國告訴記者,小區的停車費是按照每月150元收取,超出了物價局規定的最高限價,那麼建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是依據什麼標準制定物業價格的呢?

記者表示想看下相關的文件,建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董會計說陽光家園的東西並不在他手裡。

小區權屬地是個謎 職能部門也不清楚

記者隨後來到了荊州市物價局,可是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說,這個物業費的管理是屬於歸屬地管理原則,於是我們分別去到了沙市區和開發區的物價局,都告訴我們,這個事兒還是得歸市局管,於是我們又重新回到荊州市物價局,看看他們怎麼說。

荊州市物價局價格科負責人樑新義迴應道,“對物業收費這塊,在2014年以前,整個中心城區小區的物業收費,包括車位的停車服務費,確實是由荊州市物價局直管,在2014年之後,就把物業費這些定價權限放到了幾個區的物價部門”。

和市物價局工作人員介紹了陽光家園小區的詳細情況之後,工作人員答應我們,明天給一個答覆。

市物價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雖然陽光家園小區的建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是2013年進駐的小區,但是,那時建源物業就沒有向市物價局提供任何物價核准申報的材料,因此現在,需要找屬地管轄的開發區經發局來核准。於是記者來到開發區經發局,找到彭局長了解情況。

開發區經發局局長彭同國說,前期物業的物業費是要經過他們審批的,後期物業是不需要經過他們審批的,1.3元/㎡是在規定的合理範圍內。停車費按照文件規定,封閉式的停車場是60元封頂,下不保底,露天停車場是50元封頂,下不保底,如果說收費違背了市物價部門制定的有關規定,他們將馬上跟各級執法部門彙報,來責令整改。

彭局長告訴記者,他們並沒有收到建源物業關於陽光家園小區物業收費的核準材料。他們會督促其儘快上報材料,關於小區業主的投訴,職能部門也會派人去現場查看情況。那麼《荊州城區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對停車費和物業管理費的收取標準是多少呢?

小貼士:關於《荊州市中心城區普通住宅物業綜合管理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多層住宅基準價格為0.6元/㎡/月,電梯住宅(單體12層以下含12層)基準價為1.2元/㎡/月,電梯住宅(單體12層以上)基準價為1.4元/㎡/月。且規定價格浮動幅度為,可上浮20%,下浮不限。

關於小區的車輛停放服務收費,地下停車場基準價按照60元/車/月,露天共用停車場基準價50元/車/月,摩托車、電動車(含三輪摩托車)基準價30元/車/月,自行車基準價為15元/車/月浮動幅度,基準價為最高價,下浮不限。

我們希望建源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儘早到物價局提交上報材料,陽光家園小區A區220戶左右業主的物業收費是否在規定範圍內的,有待開發區經發局去核準。到底合不合乎規定,希望早日給業主們一個說法,讓大夥交錢也交得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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