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帝國》之萬人擁護的商鞅必須非得死嗎

商鞅 大秦帝國 秦孝公 史記 把酒論古今 2017-03-29

看過《大秦帝國》的讀者,大概都知道,書中對商鞅的評價是極其高的,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群民擁戴,威望極高,“極心無二慮,盡公不顧私”可謂是對其最貼切的評價。秦孝公曾對商鞅說:”三百年來,變法功臣皆死於非命,此乃國君之罪也。你我君臣相知,終我一世,絕不負君!”可見秦孝公對其相遇,相識,相惜,相知,相扶等的深信不疑與大力支持。此等君民認可之人,為何在秦孝公的盛年早逝 後,慷慨赴死,車裂而亡。
《大秦帝國》之萬人擁護的商鞅必須非得死嗎

先看看其生平:商鞅(約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戰國時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衛國(今河南省安陽市內黃縣樑莊鎮)人,衛國國君的後裔,姬姓公孫氏,故又稱衛鞅、公孫鞅。後因在河西之戰中立功獲封商於十五邑,號為商君,故稱之為商鞅。商鞅通過變法使秦國成為富裕強大的國家,史稱“商鞅變法”。政治上,商鞅改革了秦國戶籍、軍功爵位、土地制度、行政區劃、稅收、度量衡以及民風民俗,並制定了嚴酷的法律;經濟上商鞅主張重農抑商、獎勵耕織,軍事上商鞅作為統帥率領秦軍收復了河西。公元前338年,秦孝公逝世,其子秦惠文王繼位。秦孝公去世的同年,商鞅因被公子虔誣陷謀反,戰敗死於彤地,其屍身被帶回咸陽,處以車裂後示眾。《大秦帝國》之萬人擁護的商鞅必須非得死嗎

在《大秦帝國》裡商鞅以身護法,秉承大義、大局,不計恩怨,不避生死,雖受車裂之刑,卻死得非常慷慨,死得非常悽美。那麼他如此功績,如此威望,非要一死嗎?史書上的他又是如何呢?《大秦帝國》之萬人擁護的商鞅必須非得死嗎

《史記》記載:後五月而秦孝公卒,太子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發吏捕商君。商君亡至關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無驗者坐之。”商君喟然嘆曰:“嗟乎,為法之敝一至此哉!”去之魏。魏人怨其欺公子昂而破魏師,弗受。商君欲之他國。魏人曰:“商君,秦之賊。秦強而賊入魏,弗歸,不可。”遂內秦。商君既復入秦,走商邑,與其徒屬發邑兵北出擊鄭。秦發兵攻商君,殺之於鄭黽池。秦惠王車裂商君以徇,曰:“莫如商鞅反者!”遂滅商君之家。 《大秦帝國》之萬人擁護的商鞅必須非得死嗎

《戰國策》的記載:衛鞅亡魏入秦,孝公以為相,封之於商,號曰商君。商君治秦,法令至行,公平無私,罰不諱強大,賞不私親近,法及太子,黥劓其傅。期年之後,道不拾遺,民不妄取,兵革大強,諸侯畏懼。然刻深寡恩,特以強服之耳。孝公行之八年,疾且不起,欲傳商君,辭不受。孝公已死,惠王代後,蒞政有頃,商君告歸。人說惠王曰:“大臣太重者國危,左右太親者深危。今秦婦人嬰兒皆言商君之法,莫言大王之法。是商君反為主,大王更為臣也。且夫商君,固大王仇讎也,願大王圖之。”商君歸還,惠王車裂之,而秦人不憐。 《大秦帝國》之萬人擁護的商鞅必須非得死嗎

歸結起來無非如下:商鞅以法治國,他變法的一個核心內容是集權,削弱原來貴族階層的權力,而強化王權。這種集權符合了秦王的利益,卻動搖了貴族王權的勢力,得罪了不少王孫貴族。且商鞅以“太子犯法,他的師傅應當替他受罰”為由,竟將太子的兩個師傅處以割鼻、刺字的刑罰,而秦孝公之死使商鞅失去了生存的理由,嚴刑峻法得罪了太多的人,失勢之後就出現了牆倒眾人推的局面。《大秦帝國》之萬人擁護的商鞅必須非得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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