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貧攻堅」全國脫貧攻堅總體形勢

三農 經濟 農村改革 農村 宜川微訊 2017-06-01

全國脫貧攻堅總體形勢

1.2011 年至 2015 年我國扶貧開發取得了哪些成就?

答: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的通知(國發〔2016〕64號)指出,2011年至2015年,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減少1億多人、貧困發生率降低11.5個百分點,貧困地區農民收入大幅提升,貧困人口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上學難、就醫難、行路難、飲水不安全等問題逐步緩解,基本公共服務水平與全國平均水平差距趨於縮小,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創造了有利條件。

2.當前,我國脫貧攻堅面臨什麼樣的形勢?

答:國發〔2016〕64號文件指出:當前,貧困問題依然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最突出的“短板”,脫貧攻堅形勢複雜嚴峻。從貧困現狀看,截至2015年底,我國還有 5630 萬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主要分佈在832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以下統稱貧困縣)和12.8萬個建檔立卡貧困村,多數西部省份的貧困發生率在10%以上,民族8省區貧困發生率達12.1%。現有貧困人口貧困程度更深、減貧成本更高、脫貧難度更大,依靠常規舉措難以擺脫貧困狀況。從發展環境看,經濟形勢更加錯綜複雜,經濟下行壓力大,地區經濟發展分化對縮小貧困地區與全國發展差距帶來新挑戰;貧困地區縣級財力薄弱,基礎設施瓶頸制約依然明顯,基本公共服務供給能力不足;產業發展活力不強,結構單一,環境約束趨緊,粗放式資源開發模式難以為繼;貧困人口就業渠道狹窄,轉移就業和增收難度大。

3.打贏脫貧攻堅戰有什麼重要意義?

答:國發〔2016〕64號文件指出:打贏脫貧攻堅戰,確保到2020年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是促進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實現共同富裕的重大舉措,是促進區域協調發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途徑,是促進民族團結、邊疆穩固的重要保證,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是積極響應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重要行動,事關人民福祉,事關黨的執政基礎和國家長治久安,使命光榮、責任重大。

4.脫貧攻堅要遵循哪些原則?

答:國發〔2016〕64號文件指出,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堅持以“六個精準”統領貧困地區脫貧攻堅工作,精確瞄準、因地制宜、分類施策,大力實施精準扶貧脫貧工程,變“大水漫灌”為“精準滴灌”,做到真扶貧、扶真貧、真脫貧。

(2)堅持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充分發揮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強化政府在脫貧攻堅中的主體責任,創新扶貧考評體系,加強脫貧成效考核。按照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壓實責任、強力推進。

(3)堅持統籌推進改革創新。脫貧攻堅工作要與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工作相銜接,與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相統籌,充分發揮政府主導和市場機制作用,穩步提高貧困人口增收脫貧能力,逐步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問題。加強改革創新,不斷完善資金籌措、資源整合、利益聯結、監督考評等機制,形成有利於發揮各方面優勢、全社會協同推進的大扶貧開發格局。

(4)堅持綠色協調可持續發展。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把貧困地區生態環境保護擺在更加重要位置,探索生態脫貧有效途徑,推動扶貧開發與資源環境相協調、脫貧致富與可持續發展相促進,使貧困人口從生態保護中得到更多實惠。

(5)堅持激發群眾內生動力活力。堅持群眾主體地位,保障貧困人口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充分調動貧困地區廣大幹部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發揚自強自立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變貧困落後面貌,實現光榮脫貧。

5.全國“十三五”脫貧目標是什麼?

答:國發〔2016〕64號文件明確,到 2020年,穩定實現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以下稱“兩不愁、三保障”)。貧困地區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 2010年翻一番以上,增長幅度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確保我國現行標準下農村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縣全部摘帽,解決區域性整體貧困。

(1)現行標準下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實現脫貧。貧困戶有穩定收入來源,人均可支配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準,實現“兩不愁、三保障”。

(2)建檔立卡貧困村有序摘帽。村內基礎設施、基本公共服務設施和人居環境明顯改善,基本農田和農田水利等設施水平明顯提高,特色產業基本形成,集體經濟有一定規模,社區管理能力不斷增強。

(3)貧困縣全部摘帽。縣域內基礎設施明顯改善,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進一步提升,全面解決出行難、上學難、就醫難等問題,社會保障實現全覆蓋,縣域經濟發展壯大,生態環境有效改善,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

「脫貧攻堅」全國脫貧攻堅總體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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