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1543萬!皖能集團原董事長白泰平獲刑12年半'

人生第一份工作 購房 安徽 刑法 合肥 山東 中國石油石化 2019-07-26
"

新華社合肥7月20日消息,19日下午,安徽省蚌埠市中級對安徽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皖能集團)原黨委書記、總經理、董事長白泰平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白泰平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60萬元,對其所有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

新華社合肥7月20日消息,19日下午,安徽省蚌埠市中級對安徽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下稱皖能集團)原黨委書記、總經理、董事長白泰平受賄一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白泰平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60萬元,對其所有違法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受賄1543萬!皖能集團原董事長白泰平獲刑12年半

白泰平2011年10月退休,退休6年後被調查。經法院查明,白泰平利用職務之便,受賄共計1543萬餘元

經審理查明,2008年6月至2011年10月,被告人白泰平利用其擔任皖能集團黨委書記、總經理、董事長職務上的便利,為某工貿有限公司等單位和個人在合作經營煤炭業務、承接工程項目、合同履行以及人事安排等方面提供幫助,通過利益輸送,被告人白泰平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給予的人民幣804萬元、港幣107萬元、5萬美元、價值人民幣15.2萬元購物卡,以及購房和房屋裝修費用人民幣603.8482萬元,共計摺合人民幣1543.78678萬元,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白泰平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他人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白泰平具有多次索賄情節,依法對其從重處罰。被告人白泰平到案後認罪態度較好,能如實供述自己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並主動交代了調查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案發後其親屬已代為退賠全部受賄所得,依法對其從輕處罰。綜合考慮被告人白泰平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決。

白泰平簡歷:

白泰平,男,回族,1951年6月生,山東棗莊人,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1968年12月參加工作,1974年6月加入。2000年1月任省民委(省宗教局)、主任;2004年1月任省政協祕書長、黨組成員;2005年7月任省政協祕書長、黨組成員、機關;2008年6月任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皖能集團)黨委書記、總經理;2009年3月任皖能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2009年3月至2010年4月兼任總經理)。2011年10月退休。2012年1月至2014年9月,被聘任為皖能集團顧問。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