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給漲工資?這個高郵男子想了個辦法,給自己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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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郵男子阿峰在一家燈具公司工作。他向公司申請漲工資被拒絕後,竟偽造了一份合同,從中給自己發“回扣”,非法獲利32萬餘元。因犯職務侵佔罪,阿峰獲刑1年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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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郵男子阿峰在一家燈具公司工作。他向公司申請漲工資被拒絕後,竟偽造了一份合同,從中給自己發“回扣”,非法獲利32萬餘元。因犯職務侵佔罪,阿峰獲刑1年2個月。

公司不給漲工資?這個高郵男子想了個辦法,給自己發錢

男子應聘司機,卻被任命為項目負責人

2017年年底,阿峰到高郵一家燈具公司應聘,崗位是駕駛員。應聘過程很順利。令阿峰意外的是,應聘時的談話交流中,公司負責人發現阿峰曾經從事過與新能源相關的工程項目工作。正好公司人手緊缺,於是公司決定,直接讓阿峰去河南,全權負責公司在河南的一個工程項目。

這個消息讓阿峰很開心,但也有點嘀咕:應聘的崗位是駕駛員,最終安排的工作是項目負責人,那工資是不是也應該漲一漲?但是此時工作還未開展,阿峰也不好意思直接提出工資要求。

阿峰按照公司的安排,如期到達河南,和上一任負責人交接後,阿峰成為該公司河南項目負責人,開始與客戶洽談工作。

項目進展過程中出現了各種磕磕絆絆,甚至因為工程款的問題,公司工作人員不止一次與阿峰發生爭執,阿峰工作壓力很大,但是對於漲工資,公司一直沒有同意。公司負責人表示,目前公司資金有點吃緊,希望阿峰繼續好好幹,以後一定不會虧待他。

漲工資沒著落怎麼辦?他擬了份假合同給自己發回扣

漲工資一時間沒有著落,阿峰失去了工作的動力,開始動起了歪心思。阿峰發現,自己掌握著河南項目工程核心資料,包括財務上的一些印章等,是不是可以從中撈一點油水呢?

隨後,阿峰擬定了一份《項目施工勞務協議書》,上面有相關法定代表人的印章,有他自己的簽名,還有一項規定:“……雙方按照約定,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項目提成資金,以簽訂的相關工程施工合同金額的3.5%作為提成基數。”

也就是說,公司要從工程施工的盈利中拿出3.5%作為提成給阿峰。有了一紙合同,加上自己一直保管著河南工程的一些核心材料,甚至經濟財務往來,阿峰就可以名正言順地走流程給自己發錢了。

工程最終順利完工後,阿峰以提成的名義,給自己發了32萬元。如果按照“合同”的約定,3.5%的提成遠不止32萬元,但這32萬元對於阿峰來說,也算不錯的“漲工資”了。

因項目完工,阿峰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他從河南迴來後,在上交材料之時,一併提交了“合同”。

接下來的事情發展方向,脫離了阿峰預設的軌道。公司核查項目資料時發現了這份“合同”,當即選擇報警。阿峰如實交代了自己偽造假合同以及扣留工程款的犯罪事實。

近日,高郵法院開庭審理了本案。法院審理認為,阿峰作為公司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單位財務非法佔為己有,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職務侵佔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緩刑1年2個月。

通訊員 宋薇

記者 劉旺

編輯 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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