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盜竊作案後投案自首'

人生第一份工作 刑法 青海新聞網 2019-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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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聞網·青海新聞客戶端訊 近日,犯罪嫌疑人魯學某到西寧城北公安分局刑事偵查大隊投案自首,向公安機關供述了其實施盜竊的犯罪事實。

經查,2019年8月7日,犯罪嫌疑人魯學某到之前工作過的單位城北區二十里鋪某公司取行李,拿上行李後,魯學某竄至公司一樓宿舍打算偷點東西換錢花。到一樓宿舍後發現幾張床鋪上放著手機,於是魯學某將3部手機裝進自己褲兜後迅速離開現場。之後,魯學某到民主街附近將其中1部手機以低價變賣給過路行人,變賣所得被其全部揮霍。

當天晚上,工友向公安機關報案的同時,打電話問其是否偷走了手機,魯學某害怕報警就承認了偷手機的犯罪事實,並承諾將盜竊的2部手機歸還,已變賣的手機向工友賠償了現金。迫於壓力,8月13日,犯罪嫌疑人魯學某到城北公安分局刑事偵查大隊投案自首。經審訊,嫌疑人魯學某對其實施盜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瞭解,嫌疑人魯學某曾因犯搶劫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月27日,經城北區人民檢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魯學某被依法執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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