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紀委再次發佈“警示令”

清明節 法制 時政 貴陽網 2017-04-05

本報訊清明節將至,日前,省紀委通報了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十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涉及公務用卡給私車加油、開公車釣魚、購買高檔酒用於公務接待、大辦婚宴違規收受禮金等問題,並要求做到“三個嚴禁”,進一步嚴明紀律,防止“四風”問題反彈回潮。

這些典型案例充分暴露出,在高壓之下,少數黨員幹部仍心存僥倖。同時也說明“四風”問題具有很強的頑固性和反覆性。

因此,通報要求各級黨委(黨組)做好節日期間廉潔自律各項工作,嚴禁使用公車公款公物,或利用職權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及其他單位借用車輛,進行私人祭掃、遊玩、探親訪友等活動;嚴禁用公款進行遊覽、吃喝、健身娛樂等活動;嚴禁違規報銷因個人祭掃產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等費用。

各級領導幹部特別是“一把手”要以上率下,引領形成文明祭祀的良好風尚。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落實監督責任,公佈舉報方式,暢通舉報渠道;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堅持“一案雙查”,嚴格責任追究,對典型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

(來源:貴陽網-貴陽晚報 黔清風 記者 周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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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起典型案例

1、2016年清明節期間,六盤水市科技局辦公室主任李映2次用單位公務油卡給自己的私車加油,共計花費公款170.38元。李映受到行政警告處分,並退賠相關費用。

2、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貴陽久聯化工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原董事長翁增榮多次駕駛公車從貴陽到羅甸及周邊地區釣魚。在組織調查期間,仍駕公車到羅甸釣魚並隱瞞事實。翁增榮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退賠相關費用。

3、黔南州三都縣民族宗教事務局違規購買高檔酒用於公務接待。該局套取資金共計6.585萬元,購買48瓶茅臺酒。相關人員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行政警告處分等。

4、畢節市赫章縣城關鎮違規發放津補貼。該鎮用行政經費給57名工作人員發放微機防輻射補貼共計1.368萬元。相關人員受到行政警告處分。違規發放補貼全部予以收繳。

5、2016年4月,時任安順市紫雲縣火花鄉黨委委員、副鄉長、武裝部長付紅星,將私人請客369元費用,以工作用餐名義簽單報銷。付紅星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退賠相關費用。

6、2016年1月,修文縣扎佐中學原黨總支書記、校長吳道明使用扎佐中學的教職工宿舍院壩和學校門面,安排下屬參與操辦其子婚宴,酒席規模超出申報批准的桌數,並違規收受管理對象禮金1.68萬元。吳道明還因存在其他違紀行為,受到留黨察看一年、降低崗位等級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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