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依法對兩名廳級官員提起公訴'

青海 西寧 刑法 蕪湖 安徽 臨澤縣 蚌埠 門源 甘肅 青海湖 臨澤縣人民檢察院 2019-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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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檢察機關依法對董金明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近日,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董金明(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青海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西寧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西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董金明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西寧市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2012年至2019年3月,被告人董金明利用其擔任青海省海北州委常委、門源縣委書記,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的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旅遊景點開發和承包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安徽檢察機關依法對張光平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皖南醫學院原督導員張光平(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蚌埠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蚌埠市人民檢察院在起訴書中指控,被告人張光平在擔任蕪湖市規劃局局長、蕪湖市原馬塘區委書記、皖南醫學院副院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房地產項目的規劃審批、設計項目承接、工程建設、貸款融資等方面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其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甘肅省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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