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6年華泰期貨再次穿倉:是風控漏洞還是另有隱情?

作者:火瀲灩 水翼

時隔6年華泰期貨再次穿倉:是風控漏洞還是另有隱情?

古羅馬哲學家馬庫斯·圖留斯·西塞羅說過,被同一塊石頭絆倒兩次可說是奇恥大辱。
人們日常也常說“不要在同一塊石頭上絆倒兩次”,對人是如此,對企業也是如此。

近日,華麗家族公告稱,華泰期貨全資子公司華泰長城資本的場外衍生品業務客戶爆倉,在強行平倉後,華泰期貨損失4684萬元。

6家公司中招,竟是同一客戶所為?

據券商中國援引接近華泰期貨的人士稱,發生穿倉的主要是期貨風險管理子公司的場外期權業務。目前瞭解到原因是,杭州一家機構客戶通過關聯企業賣出了大量的PTA看漲期權,由於PTA期貨在7月1日和7月2日連續兩天漲停,最終客戶爆倉被強平,同時客戶又穿倉給期貨公司子公司造成了巨大的損失。

“這次穿倉的不只華泰期貨一家,行業內還涉及其他5家期貨公司的風險管理子公司,均被集體穿倉了。”上述人士說。

時隔6年華泰期貨再次穿倉:是風控漏洞還是另有隱情?

網傳同一客戶在6家期貨公司全部爆倉

目前網傳6家期貨公司的損失竟來源於同一客戶,據悉該客戶在期貨公司有授信額度,相當於期貨公司借錢給客戶用,損失才會如此巨大。

華泰期貨兩次出現“穿倉”事件

談起場外期權業務,絕對不能忽視華泰期貨,根據此前公開信息,華泰期貨2017年場外期權規模已超過1500億元,是2016年的60倍,市場佔有率超過60%,穩居行業第一。而2018年1-7月,華泰期貨的場外業務規模就達到了1300億元,期權業務的收入更是突破了1億元。

快速發展的同時,風險事件也隨之而來。根據華泰期貨母公司華泰證券年報顯示,2013年華泰期貨公司客戶張曉東期貨賬戶於2013年4月16日發生重大穿倉事件,金額為人民幣 22,639,786.41 元。

時隔6年華泰期貨再次穿倉:是風控漏洞還是另有隱情?

而如今華泰期貨再爆出“穿倉”事件,是偶然?還是其自身存在風控漏洞呢?這非常值得業內思考和警醒,據悉華泰期貨近日在杭州專門開會討論,或許其他幾家期貨公司也應有所反思。

反過來說,此次涉事期貨公司多在上海杭州,本身服務於當地企業客戶是金融機構的使命,但在市場競爭的壓力下,風控部門能否堅持原則,還是被迫向“最低”風控標準靠攏來拉攏客戶,確實值得業內反思。

業內直言:一言堂或許才是“罪魁禍首”

華泰期貨連續兩次出現“穿倉”事件造成重大損失,其自身風控確實值得反思,但為何6家期貨公司一起“中招”?帶著這樣的疑問,新浪期貨也向業內發出了質疑。

一位相關風控人員表示,相對於證券母公司或者銀行等金融機構,期貨公司本身的風控複雜性更大,而行業競爭壓力也更高。近幾年場外期權發展很快,大家都盯著這塊業務,但在企業內部很多時候管理上還是“一言堂”為主,風控部門有時候也只能妥協。

據《期貨日報》6月13日報道,2018年末期貨系場外期權累計初始名義本金為9406.01億元,同期券商系場外期權的累計初始名義本金為6718.31億元,期貨公司在規模上已經超過了券商。規模的急速發展對期貨公司風控能力提出了極高的要求,如何在風控和業績之間尋找平衡仍然是一個難題。

傷筋動骨但不致命 穿倉虧損能否找回?

數據顯示,華泰期貨及其他幾家期貨公司2018年的盈利數據尚且良好,2018年華泰期貨淨利潤為2.06億元,穿倉金額雖然不小但是對企業經營發展,並不會構成致命風險。

尤其是期貨市場實行了嚴格的保證金託管制度,因此此次穿倉事件的影響不會擴散到期貨公司之外。

那麼,客戶穿倉的損失,期貨公司還能拿回來嗎?

理論上只要後期客戶將期貨公司代其墊付的穿倉損失款補上即可,即使客戶“不認賬”也可以通過法律手段解決,但是現實往往與理論存在差距。

此前華泰期貨張曉東“穿倉”事件中,華泰期貨於2013年12月27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張曉東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張曉東賠償華泰期貨代其墊付的穿倉損失並承擔全部的訴訟費用。

雖然最終華泰期貨勝訴,但最終由於被執行人暫無履行債務能力,2017年華泰期貨動用期貨風險準備金予以核銷,待確定其可收回時再予以轉回。

由此可以看到,雖然最終期貨公司贏得判決,但是前後耗費了大量的精力和時間,而由於客戶已經虧損爆倉,很可能其自身已經瀕臨破產,沒有能力履行判決,期貨公司只能“自掏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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