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汽車怎麼了|號稱“贈品”卻要自己買單 買車的這個坑你知道嗎?

我的汽車怎麼了|號稱“贈品”卻要自己買單 買車的這個坑你知道嗎?

“車子當天就提了,車子落地應該是6萬元左右,可我最後一共交了6.3萬元,我這算來算去也對不上數字,這和原來他們跟我說的不一樣!”近日,在義烏工作的陶先生找到中國義烏網(0579-85516611),講述了自己買車遇上的煩心事。

最終成交價出現較大差額 買車竟成了煩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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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了新車本應該是件高興的事,可對陶先生兄弟倆來說,卻不是那麼高興。陶先生表示,弟弟小陶剛從老家來義烏工作,想買輛新車用以代步。3月5日,兄弟倆來到義烏金鑫4S店,選中了一輛白色的長安歐尚汽車。“我們覺得車型挺好的,店內標價是5.59萬元,我們和一個姓付的經理談好裸車價是5萬元,保險和車輛購置稅均是5千多,會贈送汽車導航、貼膜、腳墊、皮套等。”陶先生告訴記者,兄弟倆商量後覺得這樣的贈送禮包非常划算,當即選擇了購車,前後共支付了6.3萬元。

“當時也挺懵的,價格都是他們在計算,我記得有個單子,左下角是手寫的字樣,寫著導航2200元,可是導航不是贈送的嗎,怎麼變成我購買了?”繳費後,陶先生突然注意到了這筆差額,還未離店的他立馬進行了詢問,可4S店工作人員的態度卻讓陶先生很是寒心。“沒有正面迴應我們,一位女經理說按照5萬元的價格,就將導航和皮套拆掉,如果是退款,那需要支付折舊費。女經理說‘你們錢也交了,字也簽了,白紙黑字,打官司也打不贏’,我們確實不夠謹慎,覺得自己理虧。”一番協商後,最終4S店答應另外贈送行李架。

我的汽車怎麼了|號稱“贈品”卻要自己買單 買車的這個坑你知道嗎?

3月13日,陶先生拿到了自己的保單,收到保單的他更是“摸不著頭腦”。“當初說好的保險‘縮水’為3千多,怎麼算也不需要6.3萬元啊,這差額越來越大了!”

從陶先生提供的3張票據來看,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顯示,汽車價稅合計為52000元,其中增值稅為7172.41元;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保險保險單上顯示,保險費合計1100元,代收車船稅250元;機動車輛綜合商業保險保險單上,保險費合計2076.21元,共計55426.21元。陶先生表示,自己並沒有拿到車輛購置稅的發票。因此,陶先生拿到的有效票據與實際支付的6.3萬元相比,有著7573.79元的差距。

按揭付款與全款支付不一樣 “贈品”最終自行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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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上午,記者以陶先生朋友身份前往義烏金鑫4S店,表示希望購買與陶先生一模一樣的車型,包括內飾、配件等都需一致。一位吳姓女經理接待了我們,根據她為記者定製的購車方案,購買與陶先生同款車型,如採用全款支付購買,總價為5.9萬餘元,但不包含皮套、導航等“精品車”項目;如採用按揭付款購買,總價為6.7萬元,其中首付2.7萬元,按揭4萬元,皮套、導航等均可贈送。

“當初你們說按揭和全款是一樣的,但我們按揭做不了所以選擇全款支付,各種東西也是承諾都送的,那為什麼皮套、導航都成了我付錢購買,這不是在欺騙消費者嗎?”面對陶先生的再次質疑,吳經理表示自己並未承諾贈送皮套、導航等“精品車”項目,“業務員怎麼和你談的我不知道,如果你朋友(指記者)決定買車的,可以再給出一定優惠,贈送行車記錄儀。”

交談期間,負責陶先生車輛購買的付姓經理短暫出現了一會,面對陶先生的質疑,他表示自己並沒有說過全款購買也能夠贈送一事,但總價已經非常優惠,“店裡都賣虧了”,隨即很快走出了辦公室。

在記者諮詢購車期間,陶先生終於明白自己被“坑”在了哪裡,即最終付款方式影響了相關服務項目贈送與否:如採用按揭購買,皮套、導航為免費贈送項目;而採用全款支付時,皮套、導航需自行付費購買。而對於這筆支出,陶先生表示“並不知情”,他認為,4S店工作人員隱瞞了部分事實,自己當時是在沒有充分了解信息的情況下買了車,“我們也是看上了這些贈送的項目,如果提前告知我們皮套、導航是需要收費的,我們會選擇不安裝甚至考慮其他品牌的車。”

按揭付款與全款支付有何不一樣,為何按揭付款就能享受更多贈品優惠?記者向一名曾在汽車銷售店工作過的人士諮詢後瞭解到,商家合作的銀行、按揭公司會給出一定的獎勵,部分廠家會有貼息。同時,商家會向按揭付款的車主收取貸款服務費(手續費)和續保押金,在按揭完成前,車主都需在該店進行車輛續保,這也意味著按揭的客戶是售後保養、車輛維修最直接的潛在客戶,會增加商家收入。因此,商家才願意提供更多贈品優惠給按揭客戶。

律師有話說 消費者應行使好知情權

“不清不楚”支付了一筆額外費用,消費者應該如何避免這樣的“坑”呢?記者向浙江冠森律師事務所律師沈財雲進行了諮詢,他表示,從陶先生的購車經歷來看,在簽訂購車合同之前,陶先生與4S店工作人員就購車有一個瞭解、協商、確認的過程,包括贈送項目,但最終一次性全額付清購車的他卻忘了對贈送項目進行再明確。在此,律師建議,消費者在購車過程中,在選中車輛後正式簽訂合同前,對4S店承諾贈送的項目在購銷合同中應當予以明確,包括贈送項目的名稱、數量、價值等,這樣承諾的內容就成為合同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核實價款、稅費、保險、贈送項目等內容無誤後,與經營者正式簽訂合同成交。籤合同之前消費者有謹慎審查合同義務,同時作為消費者,應行使好自己所享有的知情權,在簽訂合同之前問清相關內容後再簽訂,這樣消費才讓自己放心和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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