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一副縣級幹部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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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獨山縣經濟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原副主任何可建(副縣級)涉嫌貪汙、挪用公款、私分國有資產一案,由貴州省黔南州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經貴州省黔南州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貴定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貴定縣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汙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國有資產罪對何可建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何可建簡歷:

何可建,男,布依族,1967年10月生,貴州獨山人,大學學歷,1988年6月參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8年6月至1990年3月,獨山縣麻尾鎮政府工作員;

1990年3月至1994年11月,任獨山縣麻尾鎮副鎮長;

1994年11月至2000年12月,任獨山縣上司鎮副主任科員;

2000年12月至2008年6月,任獨山縣檔案局副主任科員(其間:2002年7月至2005年1月在貴州省委黨校法律專業學習<函授大專>;2005年3月至2007年7月在貴州省委黨校公共管理專業學習<函授本科>);

2008年6月至2010年11月,任獨山縣招商引資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任獨山縣招商引資局副局長、黨組成員,獨山縣貴州經濟開發區(籌建)管理委員會副主任;

2011年1月至2014年2月,任獨山縣麻萬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14年2月至2015年6月,任獨山縣貴州獨山經濟開發區工作委員會委員、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副縣級),獨山縣麻萬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2015年6月起,任獨山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副縣級),獨山縣下司鎮黨委書記。

來源:黔南州紀委監委、黔南州人民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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