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口岸首次截獲“三無”化肥

農資 種植業 農產品 農業 中國質量新聞網 2017-05-07

近日,廈門東渡檢驗檢疫局對一批來自中國臺灣的“三無”化肥實施退運處理。該批貨物申報共三項貨物,申報品名為琉璃天奈米低氮高磷鉀複合肥料共3噸,15702美元;品名為琉璃天高氮型複合肥料10噸,52340美元;品名為琉璃天覆合肥料7噸,36638美元。

東渡檢驗檢疫局檢驗人員至貨物堆放地實施現場檢驗時發現,該批貨物外包裝使用牛皮紙包裝,外包裝未見任何標識,無法區分三種貨物。依據我國關於復混肥料(複合肥料)《GB 15063一2009》國家標準強制性標準規定,要求產品外包裝袋上應有使用說明,內容包括:警示語(如“氯含量較高、含縮二脲,使用不當會對作物造成傷害”等)、使用方法、適宜作物及不適宜作物、建議使用量等。據此,東渡檢驗檢疫局及時對該批貨物開具了檢驗檢疫處理通知書,要求企業實施退運處理。

據悉,這是廈門口岸首次因進口化肥無標識實施退運處理。在此,廈門東渡檢驗檢疫局提醒進口化肥相關貿易商,我國對進口化肥不僅要求產品外包裝袋進行標識,且對標識的內容和要求有著嚴格的規定,並有國家強制性標準可遵循—肥料標識內容和要求《GB 18382-2001》。相關貿易商應深入瞭解我國強制性產品要求,避免進口後因不符合標準要求被退運或銷燬。(王燁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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