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最新消息!當遭遇土地被徵收時,農民到底應該享有哪些知情權'
隨著土地開發利用進程的加快,土地徵收也變得不再陌生,然而在實踐過程中往往會出現許多被徵地的農民並不知道自己的土地被徵收了,或者直到土地被徵走了,也還是不知道是何種項目,是誰來徵收的。
那麼當遭遇土地被徵收時,農民到底應該享有哪些知情權?今天楊勇律師和你聊聊你的知情權究竟有哪些。
隨著土地開發利用進程的加快,土地徵收也變得不再陌生,然而在實踐過程中往往會出現許多被徵地的農民並不知道自己的土地被徵收了,或者直到土地被徵走了,也還是不知道是何種項目,是誰來徵收的。
那麼當遭遇土地被徵收時,農民到底應該享有哪些知情權?今天楊勇律師和你聊聊你的知情權究竟有哪些。
首先我們都知道在自然資源部門進行徵地前是要進行公告的,一般而言要進行擬徵地公告、徵收土地公告和徵地安置方案公告。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中明確規定:在徵地依法報批前,要將擬徵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告知被徵地農民。
被徵收人首先要清楚的是知情權是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如果徵收方不發佈徵收公告而徵收土地,侵犯被徵收人的知情權這屬於違法行為。
一般來說當遭遇拆遷,農村被徵收人的知情權相對應上述三種公告一般也有三種,即擬徵地知情權、徵地知情權和安置補償知情權。
一、擬徵地知情權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中明確指出要健全徵地程序。對擬徵土地現狀的調查結果須經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確認;確有必要的,國土資源部門應當依照有關規定組織聽證。要將被徵地農民知情、確認的有關材料作為徵地報批的必備材料。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徵地補償安置爭議的協調和裁決機制,維護被徵地農民和用地者的合法權益。經批准的徵地事項,除特殊情況外,應予以公示。
也就是說擬徵地公告是徵地程序中一個必經程序,被徵地農民擬徵知情權保障的有關材料是徵地報批的必備材料。
隨著土地開發利用進程的加快,土地徵收也變得不再陌生,然而在實踐過程中往往會出現許多被徵地的農民並不知道自己的土地被徵收了,或者直到土地被徵走了,也還是不知道是何種項目,是誰來徵收的。
那麼當遭遇土地被徵收時,農民到底應該享有哪些知情權?今天楊勇律師和你聊聊你的知情權究竟有哪些。
首先我們都知道在自然資源部門進行徵地前是要進行公告的,一般而言要進行擬徵地公告、徵收土地公告和徵地安置方案公告。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中明確規定:在徵地依法報批前,要將擬徵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告知被徵地農民。
被徵收人首先要清楚的是知情權是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如果徵收方不發佈徵收公告而徵收土地,侵犯被徵收人的知情權這屬於違法行為。
一般來說當遭遇拆遷,農村被徵收人的知情權相對應上述三種公告一般也有三種,即擬徵地知情權、徵地知情權和安置補償知情權。
一、擬徵地知情權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中明確指出要健全徵地程序。對擬徵土地現狀的調查結果須經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確認;確有必要的,國土資源部門應當依照有關規定組織聽證。要將被徵地農民知情、確認的有關材料作為徵地報批的必備材料。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徵地補償安置爭議的協調和裁決機制,維護被徵地農民和用地者的合法權益。經批准的徵地事項,除特殊情況外,應予以公示。
也就是說擬徵地公告是徵地程序中一個必經程序,被徵地農民擬徵知情權保障的有關材料是徵地報批的必備材料。
當土地遇到徵收,被徵收人首先在查看擬徵地公告時候應該著重查看下述幾個方面:
1、擬徵收土地徵收後的用途
2、被徵土地的位置
3、此次實施徵地初步擬訂的補償標準
4、對被徵地農民的安置途徑。
上述內容一般是應該予以公示的。
隨著土地開發利用進程的加快,土地徵收也變得不再陌生,然而在實踐過程中往往會出現許多被徵地的農民並不知道自己的土地被徵收了,或者直到土地被徵走了,也還是不知道是何種項目,是誰來徵收的。
那麼當遭遇土地被徵收時,農民到底應該享有哪些知情權?今天楊勇律師和你聊聊你的知情權究竟有哪些。
首先我們都知道在自然資源部門進行徵地前是要進行公告的,一般而言要進行擬徵地公告、徵收土地公告和徵地安置方案公告。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中明確規定:在徵地依法報批前,要將擬徵地的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告知被徵地農民。
被徵收人首先要清楚的是知情權是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如果徵收方不發佈徵收公告而徵收土地,侵犯被徵收人的知情權這屬於違法行為。
一般來說當遭遇拆遷,農村被徵收人的知情權相對應上述三種公告一般也有三種,即擬徵地知情權、徵地知情權和安置補償知情權。
一、擬徵地知情權
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中明確指出要健全徵地程序。對擬徵土地現狀的調查結果須經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戶確認;確有必要的,國土資源部門應當依照有關規定組織聽證。要將被徵地農民知情、確認的有關材料作為徵地報批的必備材料。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徵地補償安置爭議的協調和裁決機制,維護被徵地農民和用地者的合法權益。經批准的徵地事項,除特殊情況外,應予以公示。
也就是說擬徵地公告是徵地程序中一個必經程序,被徵地農民擬徵知情權保障的有關材料是徵地報批的必備材料。
當土地遇到徵收,被徵收人首先在查看擬徵地公告時候應該著重查看下述幾個方面:
1、擬徵收土地徵收後的用途
2、被徵土地的位置
3、此次實施徵地初步擬訂的補償標準
4、對被徵地農民的安置途徑。
上述內容一般是應該予以公示的。
二、徵地知情權
徵地知情權簡單來說,一般是指被徵地農民對徵收土地方案的知情權,在徵地過程中具體體現為行政機關在徵地報批文件經過有權機關批准後,應當將批覆的徵收土地方案對被徵地農民公告。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明確指出“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土地權屬證書到當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三條明確指出:“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土地登記資料可以公開查詢。”
在查看徵收土地方案時候以下幾個方面應格外留意:
1、徵地批准機關是誰
2、批准文件文號、批准時間、批准用途是什麼
3、被徵土地的所有權人、被徵土地的位置、被徵土地地類、被徵土地面積是否明確
4、對被徵地農民的安置途徑、徵地的補償標準、被徵地農民辦理徵地補償登記的地點和時間是否具體
上述內容都將對之後的徵收土地安置補償產生一定影響,被徵收人不可忽視。
三、徵收補償知情權
當土地遭遇徵收,被徵地農民最關心的莫過於徵收土地的補償問題,是否能拿到合理的徵收補償,關乎每一個被徵收農村家庭的利益。
《徵收土地公告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10號)對被徵地農民的補償知情權作出了明確規定:
第七條 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批准的徵收土地方案,在徵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內以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為單位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並予以公告。
第八條 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本集體經濟組織被徵收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量;
(二)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
(五)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
(六)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最後楊勇律師要提醒您的是有的時候,由於多種原因,被徵收人往往不能及時知悉土地徵收信息。如果在徵收過程中,遭遇徵收主體未能依法進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的,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均有權依法要求公告。
《徵用土地公告辦法》第十四條的明確規定未依法進行徵用土地公告的,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依法要求公告,有權拒絕辦理徵地補償登記手續。
未依法進行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者其他權利人有權依法要求公告,有權拒絕辦理徵地補償、安置手續。
並且被徵收人需要了解的是,如果遭遇了政府遲遲未公開徵收公告的情況,可以對有關政府部門沒有保障知情權的證據進行了收集,通過提起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等法律程序控訴行政機關未履行徵收法定職責的行為違法,在遭遇複雜情況時,建議聯繫專業律師聽取專業法律意見,通過複議或訴訟等法律手段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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